09:01:18

威海市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司法局立法科四级调研员 张喜良

              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 陈炜

09:01:40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威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威海市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邀请市司法局立法科四级调研员张喜良,市消防救援局副局长陈炜,向大家介绍《威海市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发布会的媒体有:上级媒体网站驻威新闻机构,威海市新闻媒体,威海发布等。

首先,请张喜良介绍《威海市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有关情况。

09:02:47 张喜良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首先,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司法局,向多年来关心和支持我市政府立法工作的记者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威海市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26年9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09:03:06 张喜良

根据此次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规定》有关情况。

《规定》共十八条,采取“小快灵”的立法方式,立足威海实际,聚焦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人员资质、设备管理等核心要素,围绕消防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要求,明确管理职责、操作规范、监督检查等关键内容,为我市消防控制室管理提供制度支撑。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一)明确了管理责任分工。规定消防救援机构负责消防控制室的监督管理工作,应加强监督检查,指导相关单位提升火警处置能力。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配合,共享相关信息。规定消防控制室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居民住宅区的消防控制室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物业服务人管理。使用单位应明确管理责任人,定期组织值班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提升火警处置能力。

(二)明确了消防控制室设置规范。明确消防控制室的设计、施工、验收应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备安装、操作、维护和值班值守基本功能需求。规定消防控制室出入口醒目位置应设标志牌和警示标志,设备操作按钮设置便于快速识别和操作的标识,配齐各类相关钥匙,设置符合要求的备用照明等。明确了消防控制室应保存的纸质和电子档案资料。强调禁止将消防控制室挪作他用,禁止擅自拆除、停用消防控制室或者消防控制室内的消防设备。

(三)明确了人员值班与操作规范。明确消防控制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2人;与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联网,并且能够实现远程监控、远程操作和应急处置的,可以每班1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取得相应等级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在岗履职应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擅自脱岗、睡岗;每日对相关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如实记录消防设备运行状态、报警信息、处置情况等内容;严格按照火警处置程序处置火警,并做好记录。交接班时应做好交接并在值班记录上签字确认。

我就简要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09:03:26 主持人

感谢张喜良的发布。下面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名称。

09:04:25 记者

《规定》是我市出台的专门对消防控制室管理进行规范的市政府规章,为我市消防控制室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提供坚实制度支撑。请介绍一下《规定》制定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09:05:25 张喜良

感谢提问。消防控制室是建筑消防设施的“神经中枢”,是火灾预警、信息汇集和应急处置的指挥中心,其运行管理水平,直接决定火灾预警是否灵敏、应急处置是否高效,也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公共安全。

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数量持续增多,目前全市共有消防控制室2300余处。从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情况看,部分场所消防控制室还存在日常运行管理不规范、消防设施运维不到位、值班人员缺位脱岗、消防安全档案不健全等突出问题,与精致城市建设要求不相适应,亟需通过专门制度加以规范。

为此,市政府部署启动消防控制室专项立法,将制定《威海市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列入了今年的政府规章完成项目。市消防救援局为起草责任部门,历时一年多开展全面摸底调研、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公众、相关企业、职能部门、律师协会等的意见建议,反复修改完善,形成草案送审稿。市司法局按照立法程序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听取了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市行政立法联系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经多次修改完善形成草案,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规定》于2026年9月2日经市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以市政府第83号令公布,自2026年11月1日起施行。

09:05:47 记者

《规定》提出了消防控制室双人值班和联网后单人值班两种模式,很多物业企业比较关心,什么情况下可以实行单人值班?值班人员证书方面有哪些硬性要求?

09:08:07 陈炜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单人值班不是无条件放开,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消防控制室已接入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能够实时监测、预警,并且能够远程操作消防控制室所有控制功能。三个条件缺一不可,达不到条件的,必须严格落实每日24小时、每班不少于2人的值班制度。网络中断、设备故障或者远程监控不能正常运行期间,也要及时恢复双人值班。

在人员资质上,值班人员必须依法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具体讲,操作具有联动控制功能消防设施的,应当持有四级/中级工及以上等级证书;仅监控操作不具有联动控制功能的区域报警系统的,持有五级/初级工及以上等级证书即可。无论双人值班还是单人值班,持证上岗的要求没有放宽。严禁无证人员顶岗值守,严禁脱岗、睡岗,这也是今后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09:08:29 记者

现实中,不少单位把消防控制室和监控室、微型消防站合并使用,《规定》对此有什么要求?哪些行为是明令禁止的?

09:09:30 陈炜

感谢提问。部分场所受建筑条件限制,存在合用的客观情况,但绝不允许简单混放混用。《规定》明确,消防控制室原则上不得挪作他用。确需与微型消防站、治安监控室合用的,消防设备必须集中设置,划分独立功能区域,做好安全间隔,不得妨碍消防设备运行、值班人员操作和应急通行,不得堆放杂物,不得让非消防设备挤占消防操作空间。

同时,两类行为明令禁止:一是严禁将消防控制室挪作库房、休息室、储物间等其他用途;二是严禁擅自拆除、停用火灾报警、联动控制等消防设施。对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09:09:45 记者

《规定》正式施行后,消防救援部门将如何推动落地?请为我们简要介绍一下。

09:10:11 陈炜

感谢您的提问。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规定》的落地不能停留在纸面上。我们将从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第一,广泛开展普法培训。面向物业服务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管理单位开展专题培训,把《规定》的制度要求和操作指引推送至各社会单位,让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值班人员清楚法定职责、掌握履职要求。

第二,强化监督执法。将消防控制室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和夜查整治重点,重点排查值班缺位、无证上岗、设备故障、擅自停用设施等问题,对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严肃查处。

第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督促各单位完善巡检巡查、交接班、档案留存等制度,压实产权方、使用方、物业服务人各方责任,并依托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推行非现场监管,实现全时段监测、闭环式管理。

广大市民可以多留意身边消防控制室的运行情况。如果发现控制室关门无人值守、室内堆放杂物、设备长期故障无人处理等问题,可以向物业企业提出整改意见,也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者火灾隐患举报渠道向消防救援机构反映。消防控制室运行好坏,直接关系每个家庭的平安,欢迎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安全治理格局。

09:10:38 主持人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市司法局立法科,电话:5897300。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