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餐饮消费需求的重要举措。今天,我们邀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食安办主任傅世涛同志,介绍我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本次发布会的有:省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大众网、齐鲁网、鲁网等上级媒体驻威机构,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威海电视台、威海电台、威海广播电视报、威海传媒网,环翠区电视台、文登区电视台等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以及政务微博、微信“威海发布”的编辑记者。
首先,请傅世涛局长介绍我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情况。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感谢记者朋友们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关注,衷心感谢记者朋友们一直以来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一下威海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的实施情况。
餐饮业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提高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自2017年开始,国家和省各级相继出台文件做出有关部署。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全面提升全市餐饮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强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定了《威海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自2017年12月开始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
实施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全链条、坚持抓重点、坚持补短板、坚持促发展“四个坚持”的工作思路,按照严把从农田到餐桌每一道关口的要求,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影响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创新监管方式,实施综合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稳步推进,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
一、强化源头治理,筑牢食品安全第一道防线
一是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将农药、兽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管理作为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第一道防线,不断改进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杜绝违禁农资进入生产环节。建立农药经营告知制度,农药经营告知率达到100%,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和储存高风险农药产品达到67种。强化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建立土壤改良修复示范区4000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300万亩,覆盖率达90%。推广绿色防控生产技术,实施农药化肥“双减”行动,近三年主要农作物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占比超过60%、绿色防控技术面积达到200万亩次、农药使用总量减少10%、农药利用率提高到40%。开展兽用抗菌药物、蛋鸡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规范和指导安全用药,提高畜禽产品源头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二是强化农业标准化生产。大力推行规范化生产,打造标准化基地。发展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73个,“三品一标”有效产品达到389个,“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证面积占耕地面积达到75%。拥有健康水产养殖示范场63处、原良种场17处、海洋牧场示范项目27处、无公害水产品183个、地理标志产品12个,认证面积达到70%以上。实行“农超对接”标准化基地引领工程,建成超市直供果蔬生产基地19万亩。实施品牌提质工程,威海刺参、文登西洋参等40个地域性农产品,被登记为农业部地理标志产品;荣成华峰果品翠虹苹果、文登沙柳村西红柿等19家企业品牌被列为山东省知名农产品名录。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创建市级以上标准化示范场15个以上,全市规模养殖场标准化率达到80%以上。
三是加强农产品专项整治。农业部门开展了草莓、韭菜、樱桃的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4668人次,检查企业3200家,查处不规范行为并责令整改368起。海洋与渔业部门出动执法人员780人次,对全市水产育苗与养殖企业进行“地毯式”检查;加强辖区赤潮监测频率,加大贝类养殖监管力度,排查贝类安全风险。畜牧兽医部门开展了“瘦肉精”、生鲜乳违禁物质、生猪屠宰等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6899人次,检查企业4647家次,查处问题3起,责令整改8起。今年以来,农产品种植、水产养殖、畜禽养殖环节分别抽检288批次、886批次、2515批次,合格率分别为99.4%、99.6%、99.6%,检测结果全部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强化过程严管,全程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按照风险管理、全程管控的工作思路,把抽检监测问题率高、风险会商的风险点、上级部署安排的整治、群众关注的焦点,作为监管整治的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
一是以打击“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为重点,深入开展食品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根据食品生产企业特点,实施“一企一清单”制度,制定《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清单》,共列举了66种食品的226种风险隐患,对存在风险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对应的防控措施。按业态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根据会商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先后部署开展了保健食品和特殊形态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治理,开展了乳制品、食用植物油、酒类等重点食品和高风险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开展了以治理兽药残留和非法原料为主的肉制品专项整治、植物油和酒类中的塑化剂排查、饮用水中的微生物整治、海参中的兽药残留整治,以及食品添加剂“对标规范”等行动。今年以来,飞行检查食品生产企业89家、食品小作坊38家,下达责令整改24家。
二是以落实“一票通”为载体,加强食品流通环节规范治理。开展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行动,督促市场开办者履行主体责任,提升“四个一”建设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有效衔接。通过错时执法、凌晨执法,监督集中交易市场严格执行入场食用农产品快检制度,对不合格产品一律销毁,今年以来,全市集中交易市场共快检食用农产品14.72万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9批次,销毁不合格产品7865公斤。进一步落实“一票通”追溯管理,对全市食品供货商开展全面检查,督促供货商规范使用“一票通”,对未按规定建立进销货台账、未开具“一票通”票据的18家供货商责令整改。针对高风险业态、高风险品种,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酒类产品、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猪肉产品等专项整治工作,共检查食品销售者3.2万户次,责令整改2276家,立案查处697起。
三是突出高风险业态和高风险区域,加大餐饮食品整治力度。开展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333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660家次,现场责令整改280家。开展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496家、小饭桌188家,整改问题12个。开展餐饮聚集区、养老院食堂、火锅店、烧烤店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共检查餐饮单位2133家、责令改正166家、行政处罚3家。开展旅游餐饮服务专项整治,检查餐饮单位2625家次,对索证索票不全、不落实餐饮服务操作规范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97份。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进行培训和约谈,对入网餐饮单位实施全覆盖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无实体店供餐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令整改512家、行政处罚8家,其中处罚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2家。
四是突出薄弱环节,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整治行动。针对索证索票不全、食品标识不符合规定、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等突出问题,加大对城乡结合部、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规范农村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经营行为。深入开展农村食品风险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5839人次,检查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547家次,开展监督抽检2079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64批次。以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为重点,严厉整治农村市场的假冒侵权行为,查处食品案件355起。
五是强化部门联动,保持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高压态势。市食药监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五部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深化“两法衔接”。进一步强化“三安联动”,与农业、海洋与渔业、畜牧兽医、海关等部门联合开展农产品、海产品、肉类和进口食品等整治活动,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超标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全市已完成监督抽检并公示17091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473批次;查处违法案件1246起,罚没款593.5万元,查扣物品货值202.3万元;破获食品犯罪案件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其中刑事拘留19人,取保24人,行政部门移送10起。
三、强化示范引领,全面提升食品行业规范水平
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在全市开展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动,实施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制度,所有食品生产企业均确定一名首席食品安全管理人;继续开展“食品工厂规范化”行动,推行HACCP、ISO22000等先进食品安全管理模式,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通过认证比率达到95%,处于全省领先水平。积极创建“食安山东”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已创建食品生产示范基地3处、示范企业53家。
食品流通领域。实施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提升工程,通过组织培训、现场核查、督导检查等方式,引导7家农贸市场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化农贸市场,目前已配合第三方机构完成农贸市场的评估验收;组织18家商超参与省级“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活动;全市共有2家批发市场、50家大中型商超、29家供货商和236家食品店被确定为“食安山东”食品流通示范单位。
餐饮服务领域。深入推进“明厨亮灶”“清洁厨房”“六常法管理”餐饮单位提升行动、校园绿色餐饮行动窗口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提升行动。新增实行“明厨亮灶”和“六常法”的餐饮单位328家和267家,比率分别达到45%和33%;开展“寻找笑脸就餐”活动餐饮单位达98%以上,中小学校食堂和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明厨亮灶”率达到100%,大中型餐饮单位实施“清洁厨房”率达到100%。全市共打造“食安山东”示范街区18家、示范单位36家、示范学校食堂44家、知名大型餐饮企业和连锁品牌4家、地方风味名吃8个。率先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店创建,采取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验收方式,已验收通过示范店187家。
“三小”领域。我们在全省率先推行小作坊园区化、小餐饮街区化和小摊点区位化,全面开展“三小”规范提升行动。继续推广小作坊园区化模式,重点打造荣成人和海米小作坊园区,并探索在小麦粉、糕点、食用油等业态中建设综合性食品小作坊园区。规范和指导食品摊点和小餐饮单位严格落实“六项标准”。全市已建设小作坊集中加工园区5处,餐饮服务示范街(区)26处,规范化摊点群14个。
各位媒体朋友们,我市食品安全形势保持了持续稳定向好的态势,但食品安全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与新时代群众对食品安全新期待还有不少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巩固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大力推进“食安威海”品牌建设,全链条做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谢谢大家!
食品安全不安全,要用检测数据来说话。食品检测既是监管的眼睛,也是保证食品安全的防线。近年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在抽检数量、方式、品种以及结果运用等方面科学化、精准化和规范程度不断提高。
一是抽检批次持续增加。2018年共安排市、县两级食品抽检监测计划24368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数量达到每千人10.1批次,处于全国全省领先水平。其中市级监督抽检4720批次,评价性监测1400批次,行政执法、重大活动保障等抽检1100批次,县级监督抽检17148批次。目前,市级监督抽检已完成6028批次,评价性监测已完成1400批次,行政执法、重大活动保障等抽检已完成1008批次,县级监督抽检已完成12298批次。
二是抽检工作更加科学。在对上一年度抽检结果全面分析的基础上,科学制定食品抽检计划。在时间上,做到12个月均衡分布,保证每月有抽检,工作不断档;在业态和品种上,注重与辖区的业态规模、品种数量等因素紧密结合;同时结合重大活动、重点时段、重要节点,有针对性地制定专项抽检计划。抽样计划能够做到城乡区域全覆盖、业态全覆盖和品种全覆盖。为了切实提高抽检资金的使用效率,我们抽检过程中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将问题发现率作为监督抽检考核指标,着力提高问题发现能力。通过风险监测、风险会商、风险分析,使抽检的问题发现率不断提高,抽检的靶向性更加精准。
三是更加注重抽检结果运用。检测信息全部定期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截止目前,全市共公示抽检信息166期,公示检验结果17091批次,不合格473批次,合格率为97.23%。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并向源头追查,预包装食品交由产地食药监管部门追溯,食用农产品向种养植地农业部门追溯,通过追根溯源,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同时,定期梳理分析抽检结果,以发现的问题产品为线索,指导监管部门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检,及时发现处置苗头性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促进全市食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网络订餐服务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以其线上订餐的虚拟化与线下加工的分散化、隐蔽化,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新的困难和挑战。为破解难题、保障安全、促进网络订餐行业健康发展,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采取以网治网模式,着力规范网络订餐经营秩序,收到了明显成效。
一是大数据监测分析,助力监管精准化。今年6月份,我们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建立了网络订餐智能监控系统,将全市入网餐饮提供者全部纳入监测范围。通过系统每月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等信息进行自动爬取,并运用大数据比对技术,将爬取的信息与监管部门的许可数据、监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通过图像识别技术辨别出经篡改的假照、他人证照、过期证照、无证照等问题,并在监管地图上显示具体位置,及时向监管部门反馈,精准发现问题,提高了监管效能。今年以来,共监测美团外卖、饿了么、百度外卖三家外卖平台移动端和网页端入网餐经营单位11.1万家次,发现入网餐饮单位未公示食品安全信息的8509家次。
二是清单式销号监管,净化网络订餐环境。对系统监测发现的问题单位信息,逐家列明单位名称、地址、违法违规信息等问题清单,及时汇总制作《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抓取数据统计表》反馈至辖区监管部门,由监管人员对问题清单进行信息核对,对无证经营、经营不符合标准食品、不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等违法行为进行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处罚。今年以来,系统监测发现存在问题且未主动下线改正的入网餐饮单位1043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82份,处罚餐饮单位11家。精确的问题定位和靶向监管,解决了网络订餐违法违规取证难、查找难、处罚难等问题。
三是常态化落实责任,统一线上线下标准。建立了网络订餐线上线下同质同标常态化管理机制,规定:入网餐饮单位必须具有实体经营门店、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公示,必须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区内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加工食品,保证网络销售食品与实体店销售产品质量安全一致;网络订餐平台分支机构全部向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严格履行对入驻商家的许可证审查登记、公示和送餐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等职责;目前,正在开展“净网”行动,将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威海分支机构、代理机构全面纳入监管,按照实体店标准对入网餐饮单位进行检查和抽检;先后对第三方平台分支机构及入网餐饮单位开展培训8次,约谈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7次;将入网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纳入日常抽检计划,抽检食品700批次。我市网络订餐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入网餐饮单位证照公示率从57%快速提升到98%以上,问题发生率从13%降至5%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