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市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今天,我们邀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杨启玉同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四级调研员李崇煜同志,向大家介绍《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本次发布会的有:大众日报、省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大众网、齐鲁网、鲁网等上级媒体驻威机构;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威海电视台、威海电台、威海广播电视报、威海传媒网等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以及政务微博、微信“威海发布”的编辑。
下面,请杨启玉副局长介绍《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核心要义是以最小的资源环境代价,获得最大的综合产出效益。党的十九大提出,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山东省人民政府也于2019年12月份出台了《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改革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加快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导向的工业企业分类综合评价机制,进一步推动我市新旧动能转换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了《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9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了前期调研,并赴南方先进地市考察学习,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对接,对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方案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形成了草案初稿,广泛征求了各区市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市司法局进行了严格审查。3月5日通过市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审议,3月6日通过市委第154次常委会议(市委深改委会议)审议,3月16日以市政府威政字〔2020〕12号文件正式印发实施。
二、《意见》的主要内容
《意见》结构和主要内容与省里基本保持一致。在评价指标、评价程序、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改革时间进度节点、保障措施等方面,结合我市实际进行了补充细化,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建立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工作机制。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主体是区市(开发区),市级负责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评价范围为全市工业企业,其中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除外。评价工作分为规上企业和规下企业两个层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税收增幅、销售收入增幅、研发经费投入增幅8项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为主要指标。数据采集按照企业填报、部门核实、企业确认的方式进行,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各区市(开发区)根据采集数据进行综合评价,建立健全企业评价和分类结果的审核、公示、公布和纠错机制,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发展状况。按照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2个口径,依据综合评价得分,将企业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B类(支持发展类)、C类(提升发展类)、D类(限制发展类)。原则上A类企业比例不超过20%,D类企业比例不低于5%。每一年度进行一次企业综合评价,并按评价得分调整上年度企业分类。
二是实行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政策。各区市(开发区)依据综合评价结果,对不同类别企业制定实施差别化的价格、用地、排污、产能利用、融资、财政扶持等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高产区域、高端产业、优质企业集聚,倒逼低端低质低效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三是推动企业管理和服务模式创新。通过设立新增项目评价标准、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推进“标准地”改革、促进资源要素市场化交易、推动行政监管行为规范化等举措,深化改革成果,优化营商环境。在标准地改革方面对有关事项进一步明确,各区市(开发区)在完成亩产效益评价的基础上,分区域提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亩均税收等具体指标,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四是改革进度总体部署。改革工作大致分为3个阶段压茬推进。2020年6月前,荣成市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将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纳入评价范围;其他区市初步建成企业分类综合评价信息系统,完成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评价,试行资源要素差别化配置政策。2020年12月前荣成市完成企业评价的全覆盖,其他区市将规下企业纳入评价范围。2021年6月前各区市完成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这个时间节点,我们比省里要求的提前了半年。
五是组织保障措施。建立健全推进“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体制机制,分别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分析诊断、强化激励考核3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主要出于以下四方面的考虑:
一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供给侧改革的需要。当前,我国经济的结构性矛盾突出,为此,中央作出了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决策部署。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就是要从供给侧出发,优化供给结构,提高供给质量,从根本上解决结构失衡的问题。
二是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争当走在全省排头兵的需要。当前区域竞争日益激烈,不同城市走势分化特征更加明显,谁基础好、调整快、布局早,谁才能占得先机。开展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可以激发技术改造的动力、挖掘技术创新投入的潜力,不断改造旧动能、激发新动能,对我市争当全省走在前列排头兵、打造新旧动能转换威海样板具有重要意义。
三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精致城市的需要。习总书记在视察威海时,做出了“威海要向精致城市方向发展”的重要指示。精致城市不仅体现在城市建设上,也体现在经济发展上。推进“亩均效益”改革,就是要解决发展的质量问题,使之与精致城市建设相适应。另外,推进“亩均效益”改革,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行动,也是践行“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对优化自然生态、改善环境质量,打赢蓝天白云保卫战发挥积极作用。
四是优化资源配置,支持企业冲击新目标的需要。威海作为资源输入型城市,交通物流成本高,资源环境约束大,要素制约瓶颈多。通过“亩均效益”评价改革,实行差别化的政策,可以促进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优秀企业、优质产品聚集,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支持企业冲击新目标,实现新跨越。
这3项指标是结合我市实际增设的,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一是鼓励创新优先,促进效率变革。《实施意见》是根据省《指导意见》制定的,省《指导意见》提出,在5项指标的基础上,各地可结合实际增设指标。为了引导企业加快科研创新和注重质量效益,增设了销售收入增幅、税收增幅、研发经费投入增幅三项指标。八项指标中,五项省定指标占70分,增设三项指标占10分,另有20分由区市增设指标及加分项。
二是强化考核导向,推动上下衔接。我市增设的3项指标,分别与省考核指标(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及提高幅度、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目标实现程度、新增高新技术企业数量与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及提高幅度)相对应,目的是通过3项指标的评价,研究分析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企业运行情况,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
三是鼓励快发展,冲击新目标。全市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支持企业冲击新目标,助推骨干企业做强主业、做大规模。针对我市企业总体数量较少,单体规模不大的实际,增设相关指标,在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引导企业争先进位、快速发展。
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实施意见》提出,各区市(开发区)要结合实际,抓好企业填报、部门核实、企业确认等数据采集各环节工作,强化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如何确保采集的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一是严格数据采集程序。数据采集分为企业填报、部门核实、企业确认等环节,首先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填报数据,其次由镇(办)、区市有关部门共同核实,最后将核实后的数据发送企业确认,企业有异议的,有关部门再进行研究确认。
二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意见》强调,完善部门涉企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推进各部门、单位间数据信息的共享应用。要求市有关部门加强对区市有关部门的工作督促和业务指导,对区市开展企业综合评价工作中涉及到本单位、本系统相关数据,积极配合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