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9:27

《威海市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办法》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  张炜

09:29:58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

8月18日,市政府印发《威海市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办法》。今天,我们邀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张炜同志,向大家介绍《威海市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09:30:15 主持人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有:大众日报、省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山东商报、大众网、齐鲁网、鲁网、中宏网等上级媒体驻威机构;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威海电视台、威海电台、威海传媒网等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以及“威海发布”的编辑记者。

下面,请张炜副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09:33:06 张炜

一、《办法》制定背景和过程

为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加快金融业创新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按照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市委金融机构座谈会议的要求,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威海市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办法》(威政发〔2017〕24号)基础上,结合新修订的《威海市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研究起草了《威海市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办法》,先后征求了各区市政府(管委)、市相关部门意见以及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以及行业自律组织的意见建议,并通过了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于8月18日以市政府文件印发执行。

09:33:38 张炜

二、《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十三条,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奖励对象。《办法》规定,奖励对象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突出贡献, 且在我市正常经营2个会计年度以上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和监管机构。其中,金融机构是指在本市设立的银行、保险、证券三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或者上述机构在本市设立的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是指由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设立,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或者组织;监管机构是指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银保监分局。


09:35:04 张炜

(二)奖励标准。威海市金融发展贡献奖的奖金总额每年不超过300万元,分配办法如下:

1.银行业金融机构:奖金为168万元,其中,一等奖3名、奖金各15万元,二等奖7名、奖金各9万元。同时,增设“威海市新增信贷投放奖”“威海市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奖”“威海市金融风险防控奖”各2名、奖金各10万元,同一申报主体可同时申报不同奖项。

2.保险业金融机构:奖金为56万元,其中,设一等奖1名,奖金10万元;二等奖2名,奖金各8万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6万元。

3.证券业金融机构:奖金为24万元,其中,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奖金分别为10万元、8万元、6万元。

4.地方金融组织:奖金为12万元,每年从各类地方金融组织中产生6家获奖机构,奖金均为2万元。

09:35:18 张炜

5.监管机构:奖金为40万元,其中,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灵活运用货币信贷工具、破解企业融资难题、科学统计分析金融业相关数据、确保全市本外币贷款余额年均增速不低于8%,给予20万元奖金;威海银保监分局创新金融监管及风险防控手段、促进银行保险行业自律组织发展、确保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增速不低于8%,给予20万元奖金。

09:35:48 张炜

(三)《办法》实施流程。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银保监分局,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对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和对威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励表扬的重要依据。每年5月底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根据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结果,提出威海市金融发展贡献奖的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复核后报市政府。

09:36:12 张炜

(四)奖励资金运用。《办法》规定,市政府按照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设立威海市金融发展贡献奖,每年对贡献突出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机构进行奖励表扬,并通报金融机构上级。奖励资金发放至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主要用于开拓市场、宣传产品、打造团队、风险监测防控以及外出学习培训等方面。

09:36:46 张炜

(五)其他事项。

1.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当年奖励资格:(1)不服从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的;(2)当年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并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的;(3)发生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4)高级管理人员涉嫌金融领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以及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被行政处罚的。

09:37:29 张炜

2.按照本办法受到奖励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本市其他产业扶持政策,但同一机构或者组织不得就相同事项重复申请市级资金扶持。

3.本办法自2020 年8 月18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 年8 月17 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鼓励金融业发展奖励办法的通知》(威政发〔2017〕24 号)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废止。

09:38:02 主持人

感谢张局长的发布。接下来,回答记者提问,请请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09:38:26 记者

相比原《办法》,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具有哪些突出特点。

09:39:08 张炜

一是进行了奖励对象调整。原《办法》的奖励对象为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机构和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其中,金融机构指银行、保险、证券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指《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规定的地方职能部门负责监管的5类主体,监管机构指银监分局,金融行业自律组织指保险业协会。根据我市金融业发展实际,新《办法》将奖励对象调整为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典当公司等部分地方金融组织,以及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等监管机构。取消了对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考核奖励,增加了对典当公司的考核奖励。取消了对保险业协会的考核奖励,增加了对人民银行的考核奖励。

09:39:52 张炜

二是统筹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为落实市委金融机构座谈会议精神,每年根据修订后的《威海市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对全市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机构进行绩效评价,重点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和对威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按照评价结果,给予数量不等资金奖励的同时,提请市政府对获奖单位给予表扬,并通报其上级。

09:41:23 张炜

三是对资金奖励方案进行微调。经与财政部门沟通,金融发展贡献奖资金总数300万元保持不变,根据各门类机构所作贡献,科学调配了奖励资金的分配总额和分配方法。其中,根据《考核办法》中确定的银行机构“1+3”考核指标体系(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综合考核和信贷资金投放、支持先进制造业情况、金融风险防控3项专项考核),对银行机构保留综合性“金融发展贡献奖”,同时增设“威海市新增信贷投放奖”、“威海市金融支持先进制造业奖”、“威海市金融风险防控奖”三个专项奖,奖金总额由167万元调整为168万元,奖励家数由15家调整为综合性奖励10家、专项奖励各2家;对保险业奖金总额由60万压减为56万元,奖励家数仍维持8家;对地方金融组织的奖金总额由24万元压减到12万元,奖励家数由12家减为6家;对监管部门奖金总额提高到40万元,其中,人民银行、威海银保监分局各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

09:42:21 张炜

四是强调了结果运用的相关要求。原《办法》仅规定金融发展贡献奖奖金发至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部门及行业自律组织,对用途未作具体说明。新《办法》进一步明确了考核结果运用和奖励资金用途:奖励资金发放至各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主要用于开拓市场、宣传产品、打造团队、风险监测防控以及外出学习培训等方面。如出现抵扣高管人员和工作人员薪资、被上级机构划走等未按要求使用的情形,将按照相关政策进行追回。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考核评价获奖单位在财政性资金公开招标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09:42:42 记者

与《奖励办法》配套出台的《威海市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相关情况,它与原来的《绩效考核办法》有什么不同之处。

09:44:08 张炜

为加快全市金融业改革创新步伐,提高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2017年我市出台了《威海市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在我市设立的银行、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工作情况的考核力度,有效激发了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对防控金融风险、优化金融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今年上半年,全市金融产业实现增加值67.27亿元,占GDP比重达5.1%,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成为支柱产业之一。截至7月末,社会融资余额4088.7亿元,比年初增加416.3亿元,同比多增174.7亿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不良贷款余额42.41亿元,不良率1.30%,分别位居全省第二位、第三位低位,金融风险得到有效化解。

09:44:39 张炜

为进一步提高金融业绩效考核的质量和精准度,确保新修订的《奖励办法》务实落地,近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银保监分局联合重新修订印发了《威海市金融业发展绩效考核办法》,对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自身发展实力、金融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和对威海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奖励表扬的重要依据。

相比原来的绩效考核办法,新出台的《绩效考核办法》主要在对银行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的考核两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完善。

09:45:50 张炜

(一)对银行机构的绩效考核方面。为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强化对先进制造业的支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新《考核办法》对银行机构考核由原来的单纯综合考核调整为“综合+专项”考核,实行“1+3”的评价考核体系。“1”指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考核评价”,“3”指“信贷资金投放情况”、“支持先进制造业情况”、“金融风险防控情况”三个专项考核。另外,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考核评价”考核项由原来的15项扩展到21项,其中定量指标19项,更加客观全面的反映了各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所作的贡献。

09:46:53 张炜

(二)对地方金融组织的考核方面。结合近年来我市地方金融组织发展实际,对地方金融组织的考核对象由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整为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典当公司。取消了对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考核,增加了对典当公司的考核。对典当公司的考核主要围绕典当业务额、缴纳税收、配合监管等方面建立考核评价体系,并着眼风险管理,从负面舆情、非法集资、抽逃注册资本、暴力手段催收、非法洗钱及其他非法经营行为等方面明确扣分项,引导机构合规经营。

09:47:25 主持人

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采访。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