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市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从9月上旬开始,我市机动车排放污染治理制度(I/M制度)将开始试运行。今天,我们邀请市交通运输局二级调研员孔志鹏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孙志逊同志,向大家介绍我市贯彻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I/M制度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本次发布会的有:大众日报、省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山东商报、大众网、齐鲁网、鲁网、中宏网等上级媒体驻威机构;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威海电视台、威海电台、威海传媒网等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以及政务微博、微信“威海发布”的编辑记者。
下面,请孔志鹏二级调研员介绍贯彻实施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I/M制度有关情况。
一、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I/M制度的含义
I/M制度,是指通过对在用汽车进行检测并确认其尾气排放污染超标的原因,然后有针对性地采取维护措施,使其最大限度发挥自身尾气排放净化能力的一种强制性维护制度。I/M制度中的I指的是Inspection,即检测的意思,M指的是Maintenance,即维修的意思。这一制度可有效促进在用汽车的正常维护,使在用汽车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防治在用汽车因故障引起的排放超标。目前,日本、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基本以实施I/M制度作为控制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的主要措施。
二、我市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I/M制度的背景和意义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大量进入家庭,在为广大群众带来便捷出行的同时,也同时带来交通拥堵和汽车尾气污染。据统计,汽车尾气排放是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其中大气污染指标中细颗粒物(PM2.5)有32.6%来自汽车尾气排放,氮氧化物则有71.8%来自汽车尾气排放。为加强这方面的治理,今年6月22日,国家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地方各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协调,形成联防联控机制,推动构建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闭环管理制度,有效推进超标排放汽车维护修理,减少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
2019年,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91万辆,比2018年增加6.2万辆,增长幅度7.3%,呈不断增长趋势。据初步测算,市区范围内机动车数量占全市的49%,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远高于工业企业,已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为贯彻落实好国家相关要求,有效减少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我市交通、生态部门决定在全市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I/M制度。这是我市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推进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一项重要举措,意见重大。一方面,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研究表明,通过实施I/M制度,可治理10%-15%的高污染汽车,控制50%左右的在用车污染物排放量。另一方面,具有良好的经济性,实施I/M制度是以恢复车辆排放控制性能为目标,不对车辆结构进行改造,维护费用合理,并在一个维修检验周期内保证车辆性能基本不衰减。
三、我市I/M制度实施的具体流程
我市自2019年底按照省环保督查工作要求,着手开展了I/M监管平台建设、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遴选等工作。截至目前,I/M监管平台布设工作已完成,首批21家汽车排放性能维护(维修)技术示范站(M站)准备工作也已完成,我市I/M制度落地实施的条件已初步具备,将于9月上旬择机开始闭环试运行。
下面以一辆超标排放车辆在I/M制度实施后的具体检测维修工作流程说明I/M制度机理。
车辆在年审时通过检测发现排放超标后,汽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线)将锁定车辆信息,不经过维修,该车辆无法在全市范围内任何一家检测机构进行年审。同时,汽车排放检测机构通过书面告知、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车主,车主可以通过手机APP在全市首批21家M站中就近任意选择一家进行维护修理。该M站将按照机动车维修技术标准开展维修,保证汽车排放符合检测标准,并出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同时在I/M监管平台上将该汽车解锁,车主到原检测线复检,经复检排放合格的,可继续进行机动车安全性能检验;经复检排放不合格的,回原M站免费继续维修。经维修或者采用污染控制技术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应当强制报废。车主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
为贯彻实施好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I/M制度,交通运输部门本着自愿申请、科学发展、合理布局、数据共享的原则,规范开展全市M站建设,为我市在用机动车尾气维修治理提供技术保障和优良服务。一是加强源头监管。入选的M站应已取得二类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许可);通过环评备案;无机动车维修及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维修管理系统已接入山东省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具备一定的设施设备要求(专用工位、排气检测设备、维修数据接入I/M信息平台)、人员要求及相应的制度要求。二是加强维修过程监管。M站应按照标准维修流程进行尾气维修治理,保证维修质量,对于维修后复检不通过的,按约定进行复修或退还维修费用;尾气维修治理收费标准应当公示;按行业管理规定建立汽车维修治理档案,完成维修作业后,将维修数据实时上传至全国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规范服务,不得擅自转包尾气维修治理业务,不得代替其他单位上传尾气维修治理结果。三是加强联合监管。交通运输部门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强化日常的监督检查,对有责投诉多、复检通过率低、倒卖竣工出厂合格证等违规行为的 M 站,按规定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其维护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M站资格。
为协同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I/M制度的落实工作,生态环境部门本着严格、规范、准确的工作要求,对我市I站实施监管。一是加强资质管理。入选的I站应依法通过资质认定,并与生态环境局联网,接入交通运输部门I/M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目前威海市已依法通过资质认定,并与I/M监管平台实现数据共享的排放检验机构数量为46家,均可为群众提供机动车尾气检测服务。二是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各I站严格实施《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和《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使用依法检定合格或校准的排放检验设备,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排放检验。我们将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远程监控等方式,依法严格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三是提高服务水平。待I/M制度实施后,对上线检测超标车辆,I站将通过书面通知、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汽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到M站维护修理,并积极为复检车辆提供预约服务、开辟绿色通道、实施检测费优惠等便利措施。
I站应按照生态环境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系统及联网规范》要求,与生态环境部门监管平台联网,上传真实、准确的检测数据。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范要求上传检测数据和图像数据的I站,生态环境部门将暂停与I站的环保网络联接,使I站无法正常出具车辆上线检测报告,督促其进行整改。
对于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如对伪造机动车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建立实施I/M制度是国家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规定动作”,我市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落实部门职责分工,认真严肃地执行好实施好。一是加强部门联动。交通与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健全定期会商、信息通报、联合监管等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和人员保障,确保I/M制度有效落地。近期,交通运输部门将加快汽车维修电子健康档案系统与生态环境部门排放检验信息系统的联网对接,进一步健全I/M制度信息共享机制。二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互联网、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多种渠道,开展专家解读、专题宣传活动,保障制度顺利实施。三是提升行业素质。行业管理部门将指导汽车检测机构、汽车维修企业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制度,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I/M制度和汽车排放维修治理有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维修技术培训,同时鼓励各维修企业和行业协会组织开展汽车排放诊断维护修理技术比武和技能竞赛,持续提升维修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