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34:05

《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发布会

■发布人:市司法局副局长 于国胜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 董庆国

09:34:49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期,我市制定出台了市政府规章《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对我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了规范,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邀请市司法局副局长于国胜同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四级调研员董庆国同志,向大家介绍《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09:35:20 主持人

参加本次发布会的媒体有:大众日报、省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山东商报、大众网、齐鲁网、鲁网等上级媒体驻威机构,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威海电视台、威海电台、威海传媒网等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以及政务微博、微信“威海发布”等。

下面,请于国胜副局长介绍《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有关情况。

09:36:00 于国胜

《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0年12月16日市人民政府第9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09:39:08 于国胜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环境,推进精致城市建设,市政府将《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列入了政府规章制定计划。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在考察学习、广泛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起草了《办法(草案)》送审稿。市司法局对送审稿依法进行了审查,听取了各区市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政府法律顾问、部分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委托专家进行了审查论证,并多次进行了修改完善。

09:39:27 于国胜

生活垃圾分类,分类投放是源头和基础,是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前提和关键,只有分类投放做好了,才能有效衔接,形成协同高效的全过程垃圾处理体系。办法重点对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设施、收集容器、投放要求等规定了强制行为规范,并对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社会参与等工作也提出了相应制度要求,形成了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链条管理规范。办法共6章49条,分为总则,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09:39:55 于国胜

(一)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和标准。办法规定,本市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生活垃圾具体分类目录,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商务、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且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回收利用的需要适时调整。

09:40:11 于国胜

(二)明确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和投放责任主体。办法规定,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垃圾管理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办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由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行使。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个人是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分类投放的责任主体,应当履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等义务。

09:40:28 于国胜

(三)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管理。办法明确了五类不同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和应当履行的职责,并规定未明确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场所,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管理责任人;接受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视为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的职责主要包括,设置和管理分类收集设施,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宣传指导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止报告违规投放垃圾等。

09:41:00 于国胜

(四)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办法规定,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工作。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以及处置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收集、运输以及处置许可。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对不符合分类要求的生活垃圾可以要求改正、拒绝接收,并向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停止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另外,办法对垃圾分类社会参与、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也作出了规定。

09:41:46 主持人

感谢于国胜副局长的发布。下面,回答记者提问,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名称。

09:42:10 记者

介绍一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09:42:41 于国胜

关于管理责任人的确定,办法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单位为管理责任人;城镇居民住宅小区,业主为管理责任人;农村居民居住区,村(居)民委员会为管理责任人;宾馆、饭店、住宿、餐饮、商场、集贸市场、展览展销等经营场所,经营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地铁站、港口码头、文化体育场所、娱乐场馆、公园、旅游景(区)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管理责任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管理责任人。根据上述规定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指定管理责任人。此外,接受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组织,视为管理责任人。

09:43:34 于国胜

关于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办法规定,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进行宣传,指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归集至垃圾房或者收集场所,分类交付给有关单位收集、运输。管理责任人还应当制止报告违规投放垃圾行为,发现生活垃投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要求投放人进行分拣后再投放;投放人不按要求分拣的,管理责任人可以拒绝其投放,并报告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处理。此外,办法还明确,管理责任人应当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归集至垃圾房或者收集场所,分类交付给有关单位收集、运输,不得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09:44:57 于国胜

关于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的法律责任,办法明确,管理责任人未按照规定设置和管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未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宣传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制止生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或者不及时报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归集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09:45:21 记者

办法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09:45:50 董庆国

第一个方面,倡导全社会参与。办法规定,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公共机构等单位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本系统、本单位的日常管理;镇(街)、村(居)将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或者居民公约;学校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幼儿园、中小学校教育内容。旅游从业人员应掌握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和指导游客进行垃圾分类。鼓励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引导和示范等活动。

09:46:30 董庆国

第二个方面,倡导表彰与奖励。办法规定,对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可以给予表彰、奖励。并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投诉和举报。

第三个方面,倡导全过程监督。办法规定,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质量等进行评估,并以适当方式公开评估结果;并且应当组织建设全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系统,采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数据,加强分析和研判,定期向社会公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的有关情况。

09:46:58 记者

办法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作了哪些具体规定。

09:47:57 于国胜

对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办法规定,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不履行办法规定的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主体的违法行为,办法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或者个人不按照本办法相关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09:48:14 于国胜

对管理责任人未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的法律责任,前面已经做了详细介绍,在此就不在赘述。

09:49:10 于国胜

对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违法行为,办法规定,收集、运输、处置单位违反办法相关规定,未制止生活垃圾分类违规行为,或者不及时报告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收集、运输单位违反办法相关规定,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收混运的,或者将其他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处置单位违反办法相关规定,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处置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收集、运输单位违反办法相关规定,使用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车辆运输生活垃圾的,或者未按规定路线收集、运输生活垃圾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收集、运输单位擅自停止收集、运输活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处置单位擅自停止处置活动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09:49:25 于国胜

关于相关违法行为由哪个部门进行处罚的问题,由于我市已经实行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的相应处罚,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

09:49:46 记者

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09:50:17 董庆国

2019年10月,威海市政府印发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基本实现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工作进展情况用四句话概括:健全制度,试点引领,设施配套,宣传先行。

09:51:43 董庆国

一是健全工作制度。2020年,制定了《威海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考核细则》,印发了《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和《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工作方案》,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定期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调度会,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无废城市”试点工作目标绩效考核。

二是强化试点引领。环翠区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2020年,率先实现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区(市)选取2个镇(街)试点推广。荣成市农村垃圾分类完成山东省试点工作,实现农村垃圾分类全覆盖,住建部公布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目前,全市15个街道、137个社区、305个单位、36.7万户居民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48个乡镇、37.1万户村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安装智能回收箱255个,建设分类房1154个,分类亭861个。

09:53:15 董庆国

三是完善设施配套。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配套设施,全市现有可回收运输车辆23台,有害垃圾收运车6台,厨余垃圾收运车21台,其他垃圾收运车辆418台,共计收运车辆468台。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分类垃圾桶15.8万个,厨余垃圾桶6534个,可回收物收集桶16792个,有害垃圾收集桶5220个,其他垃圾收集桶13.0万个,户垃圾桶22.7万个,分类收运设施基本配套齐全。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全市印制垃圾分类指南,发放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70.8万份,举办各类宣传培训活动317场。市级主流媒体、多媒体利用文明城复查的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垃圾分类工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利用微信公众号定期公布垃圾分类开展情况。通过不同形式,不同时机,不同方法的宣传,有效提升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我市市民中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09:53:45 记者

下一步我市将如何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09:54:36 董庆国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我们将依据《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主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多层次的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市、区、镇(街)、居委会(村)各级责任主体,完善工作机构,各级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制定专项方案,抓好行业监管。各区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属地责任。

二是完善投放收运体系。依据办法规定,明确四分类要求,本着环保和资源化利用原则,积极探索厨余垃圾综合利用配套项目,农村厨余垃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按照标准配备四分类生活垃圾投放容器,2021年,分类投放设施基本覆盖,2022年,分类投放设施实现全覆盖。根据各区(市)实际,配足保洁员、引导员、分拣员,配全配齐收运车辆,健全投放收运体系。

09:55:52 董庆国

三是营造社会氛围。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各种媒介,采用各种更加直观、更加切合实际、更易被接受的形式,持续高密度地开展宣传动员。从少年儿童抓起,通过“小手牵大手”的辐射作用,逐步引导广大家庭主动参与垃圾分类。针对居民、外来流动人员等不同群体的特点,研究开展相应的培训和宣传。将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和末端处置的具体流程清晰地告知公众,让公众真真切切地感受到自己开展垃圾分类对于社会的意义。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全市的机关、社会团体和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率先推广垃圾分类,着力提高分类水平,成为全社会的示范。

四是发挥红色物业作用。坚持红色引领,物业企业积极引导小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在小区内大力推广垃圾分类,增强居民垃圾分类意识,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明确并建立物业部门责任人制度,使市民自觉、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09:57:03 董庆国

五是编制专项规划。结合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需求,组织编制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明确分类设施建设计划。对厨余垃圾和餐厨垃圾现状进行科学评估,拿出设施建设合理化建议。

六是密切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系、对接,行业监管部门加强行业管理,从源头减量做起,杜绝过度包装,减少或取消一次性用品使用。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奖补资金,激励各区市加快垃圾分类工作落细落实。

七是加大监管力度。依据《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垃圾分类监管工作,及时监督社区、公共区域等场所的垃圾分类,制止并规劝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拒不改正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照罚则进行处罚。

09:57:27 主持人

提问环节就到这,如果还有问题请会后联系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