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6:36

威海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毕建康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李彬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龙连伟

10:37:58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2021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今天,我们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毕建康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李彬同志,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龙连伟同志,向大家介绍威海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大众日报、省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山东商报、大众网、齐鲁网、鲁网等上级媒体驻威机构;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威海电视台、威海电台、威海传媒网等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们,以及“威海发布”等。

下面,请毕建康局长介绍有关情况。

10:39:29 毕建康

大家好! 非常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也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生态环保工作的重视关注和帮助支持。下面,我就《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和下步贯彻落实措施,向大家作简要介绍。

2021年1月24日,国务院李克强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21年3月1日,也就是今天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六章、51条,包括总则、申请与审批、排污管理、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颁布实施《条例》,是一件新事、大事、好事,是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必须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提高重视程度,加大工作力度,学习好、宣传好、贯彻落实好。

10:41:15 毕建康

一、《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第一,《条例》颁布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以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都对建立统一公平、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凸显了这项制度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为坚持和完善排污许可制度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10:42:41 毕建康

第二,《条例》颁布实施,是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

《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对污染物排放的管理将从过去以准入为主,向既抓审批又抓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流程管理转变,将推动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的再造和优化。排污许可制是“归一”不是“加一”,是整合固定污染源管理各项制度的“基石”,目的是让法律法规对一个企业提出的所有环保要求衔接融合到一个许可证上来,让信息和数据共享到一个高效统一的平台上来。《条例》进一步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度基础性地位,构建了环评、总量管准入,许可、标准管排污,监测、执法管落实,统计、考核管效果的固定污染源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条例》注重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等制度相衔接,将分散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整合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还将纳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和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内容。

10:44:52 毕建康

第三,《条例》颁布实施,是全面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举措。

一是从管理范围上确保精准治污。既抓普遍又抓特殊。《条例》规定排污许可证应当记载特殊时段禁止或者限制污染物排放的要求,对不履行的予以罚款、限产或者停产。既抓关键少数又抓绝大多数。新设立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制度,对《条例》出台前不能稳定达标、设施不完善、手续不完善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全部设定整改时限,提出整改要求,有效避免“破窗效应”。

二是从管理内容上确保科学治污。既抓大又抓小,在制度设计上,《条例》明确提出,按照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生态环境危害程度,实行分类管理,设立了登记管理制度,不仅管住大中企业,也将长期游离于环境监管之外的小微企业全部纳入排污许可管理范围。既抓现场又抓过程,改变了过去仅仅依靠现场检查的执法手段,创新监管形式,充分利用好在线监测数据、企业执法报告、台账记录等非现场检查数据,提高执法效率。既抓浓度又抓总量,将污染物排放量作为分类依据、许可事项、核查内容和处罚要素,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三是从法律责任上确保依法治污。《条例》明确了生态环境部门、排污单位、排污许可技术机构法律责任,实现法律责任主体全覆盖。创新设置按次处罚方式。细化按日连续处罚规定。规定了“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或“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排污许可证。另外还规定了排污许可技术机构弄虚作假的责任。

10:46:25 毕建康

第四,《条例》颁布实施,是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有力保障。

《条例》构建了“企业自证守法、政府依证监管、社会共同监督”的新型治理体系,有利于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推动形成公平规范的环境执法守法秩序。一是规定企业落实自主管理,通过主动申领、主动监测、主动记录、主动报告、主动公开,将排污治理的责任回归企业,落实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从“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转变。二是规定生态环境部门依规核发、按证监管、依法处罚,改变以往政府包办式、保姆式管理的做法,厘清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在许可证核发、执法环节的责任边界。三是规定政策制定公开、审批过程公开、排污信息公开、处罚结果公开,高度重视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有序引导全社会参与监督企业排污行为。

10:46:52 毕建康

二、我市贯彻落实措施

目前,我市共计核发排污许可证957张(其中,重点管理215张、简化管理742张),完成排污登记7080家,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下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全面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工作,做到“三个强化”。

10:49:31 毕建康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都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排污许可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加大监督调度。抓紧制定《威海市2021年排污许可工作实施细则》,确定阶段目标,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切实抓好抓实。

二是强化学习宣传。对生态环境系统层面,组织全员学习、集中培训,许可、法规、执法人员要学深学透精通,其他人员要做到应学尽学、应知应会。对社会层面,一方面,要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企业排污行为。另一方面,要狠抓排污单位和技术单位两个重点,采取发放公开信等形式,将《条例》新要求新规定传达到每一个企业,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特别是督促排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强化工作落实。遗留问题解决好,加强监督检查,对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中发现的限期整改排污单位整改落实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开展拉网式再排查,确保不留隐患。考核目标完成好,许可证质量和执行率将纳入双百任务考核目标(即3年内排污许可证质量检查率100%,1年内执行报告提交率100%),今年我市将对1/3以上(320张)排污许可证的发证质量进行核查,督促排污单位全部按期提交执行报告,多次督促仍不提交的一律严厉处罚。

10:50:16 毕建康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政治责任,大力实施生态环境质量与生态环保工作“双领先”战略,单项工作争第一、整体工作创一流,发扬“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宣传贯彻落实好新颁布的《条例》,全面实行排污许可制,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在发展绿色化上走在前列,建设美丽中国示范城市,努力为开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新局面、争当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排头兵增光添彩!

10:50:48 主持人

感谢毕建康局长的发布。下面,回答记者提问,请提问的记者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10:51:22 记者

强化排污单位的主体责任是落实排污许可制度的关键,请问,《条例》是如何体现“放管服”改革,保证企业权益,减轻企业负担的?我们将如何落实?

10:53:27 李彬

《条例》通过对现行管理和改革实践进行总结和规范,从制度上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落实“放管服”、减轻企业负担方面进行了创新,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国家将近年来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试点经验和做法进一步法律化、制度化,形成了当前《条例》,进一步明确企业持证排污的责任和义务。这些责任和义务均未超出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行的一些要求。

二是通过实行分类管理,《条例》专门设立了登记管理制度,为占大多数的中小微型企业带来了便利。根据2020年全覆盖的统计情况,目前我市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有7080家,占固定污染源总数的87.8%,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半小时内即可完成。

三是设立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制度,特别针对现在已经排污,在《条例》出台前没有达到相关标准的,或设施不完善、未批新建的等,这次《条例》中给了预留期,要求限期整改,因企而异给予整改期限,和企业商量达到相关整改要求,减少了“一刀切”,确保了排污许可全覆盖。

四是实行“一证式”管理。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同一平台申请、同一平台核发、同一平台公开”,有力支撑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和日常监管,建立“一企一档”,不断优化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有效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大力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跨省通办”。

10:56:10 李彬

下步,我市要严格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推进我市排污许可和环评、环境统计、污染减排、行政执法等多方面的衔接,强化“放管服”改革落实,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下放管理权限,提高审批效率。为做好排污许可全覆盖,服务好排污企业,我们计划将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审批权限委托至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实施,以提高审批效率。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合法排污。按照《条例》要求,加强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监管管理,在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优化管理流程,促进企业申请、填报、台帐、报告等各个环节排污许可信息数据归真,实现从“基础”到“核心”的转变。将排污许可纳入“双随机一公开”,加强对已发放排污许可证和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查缺补漏,确保企业合法排污。

三是畅通服务渠道,提供便利服务。要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窗口、热线电话等途径建立排污许可咨询渠道,及时解答企业排污许可相关问题。对于技术力量薄弱的企业进行现场指导,为排污企业排污许可申请、延续、变更提供便利。排污许可证核发、延续、变更后,通过邮政快递邮寄给企业,确保排污许可办理“零跑腿”。

10:56:36 记者

排污单位如果没有履行法定义务,违规排污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10:59:05 龙连伟

《条例》明确了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控制的主体责任。在这里提醒广大排污单位:依法申领、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是法定义务,无证排污、违法排污必追责!

一是要“持证排污”,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不得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排污许可证;需要填报排污登记表的,依规填报排污信息。

二是要“按证排污”,合理设置污染物排放口,依规安装使用自动监控设备并联网,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并开展自行监测,如实报告污染物排放行为并公开排放信息;不得超过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排放污染物;不得通过暗管、渗井、渗坑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

三是应当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并按照要求提供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自行监测数据等相关材料。

违反上述相关规定的,除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外,还将依法处以5千元到100万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对拒不整改或拒绝、阻挠复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无证排污拒不执行停止排污、逃避监管等恶劣行为、情形,依法对直接责任人处以拘留。

10:59:31 记者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如何加强排污许可的事中事后监管?

11:00:51 龙连伟

按照《条例》要求,一是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根据排污许可管理类别、排污单位信用记录和生态环境管理需要等因素,合理确定检查频次和检查方式。

二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监控、现场监测等方式,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等进行核查。通过执法监测、随机抽查等方式监督监管排污单位的污染排放行为,对持证排污的相关违法行为进行界定、清理、处罚。

三是及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记录执法检查时间、内容、结果以及处罚决定。对无证排污、超标排污和逃避监管的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将处罚决定纳入国家有关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布,便于社会公众监督。

同时,我们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对排污单位违反《条例》的行为进行举报,我们将依法处理,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并为举报人保密。

11:01:28 主持人

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如果还有问题请会后采访生态环境局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