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31:43

《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李瑞玲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科长 袁中才

09:32:26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重大民生工程,是2021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3月3日,威海市住建局会同公安、财政、规划、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4月6日正式实施。今天,我们邀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住房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瑞玲同志,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科长袁中才同志,向大家介绍《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大众日报、省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山东商报、大众网、齐鲁网、鲁网等上级媒体驻威机构,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威海电视台、威海电台、威海传媒网等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们,以及政务微博、微信“威海发布”等。

下面,请李瑞玲主任介绍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有关情况。


09:33:01 李瑞玲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根据此次新闻发布会安排,下面由我向大家介绍《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起草情况。


09:34:03 李瑞玲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可以进一步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住质量,满足广大居民尤其是老年居民便利出行需求,广大居民要求加装电梯的呼声很高。通过我局组织的网络调查问卷分析,支持加装电梯的业主比例高达84%。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为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要求我局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破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难题,努力办好这一重要民生实事。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我们在总结2017—2019年加装电梯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借鉴济南、青岛、潍坊、烟台等地的先进做法,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最终会同公安、财政、规划、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多部门,联合制定了《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目前,该《意见》已于3月3日颁布实施。

09:38:31 李瑞玲

二、《意见》主要内容

该《意见》主要依据《民法典》《城乡规划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包括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组织实施、使用管理及维护、保障措施五部分。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主要明确了《意见》适用范围及符合加装电梯的条件,包括实施的区域范围界定、加装电梯住宅所要达到的层数、房屋性质、是否拆迁等实施条件。

第二部分基本原则,主要明确了加装电梯在组织实施、项目审批、业主协商三方面的基本原则,在组织实施方面,要求是各区市相关职能部门要科学组织,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扎实做好辖区内加装电梯工作。在项目审批方面,要求强化质量监管,做好综合验收,建立完善、规范、简洁的审批流程。在业主协商方面,要求突出业主主体地位,完善协商机制,综合考虑各方诉求,保障相关业主利益最大化。

第三部分组织实施,主要包括实施条件、实施主体和实施程序三个方面。实施条件方面,要求相关业主充分沟通,充分协商,在此基础上按照《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进行民主表决。实施主体方面,明确了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业主为项目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可以推选不超过3名代表作为实施主体代理人,具体负责加装电梯相关工作。实施程序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加装电梯的具体流程,主要包括签订协议、规划审批、开工备案、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和财政补助六个步骤。同时,明确了加装电梯的财政补贴标准,即按照总造价的40%给予财政补贴,上限不超过20万元。

第四部分使用管理及维护,明确了加装电梯后电梯共有人如何对电梯进行管理、使用、维护、保养,建立长效管理及运行机制。

第五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做好资金筹措、鼓励社会参与、广泛宣传引导五个方面,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机制体制,共同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实施。


09:39:08 李瑞玲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虽然社会关注度高,要求加装呼声也很高,但是也存在着群众意见难统一、投入较大、专业性强等问题,极易引发邻里矛盾,产生不稳定因素。但是,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组织实施过程中不断实践,不断总结,合理引导,统筹推进,就一定会把这项民生工程办实办好。

因时间关系,我就介绍这些。感谢各位媒体朋友对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希望各位媒体朋友进一步聚焦我市加装电梯工作,不断提升居住环境。

谢谢大家!


09:39:38 主持人

感谢李瑞玲主任的发布。接下来,发布人愿意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请提问的记者先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09:40:01 记者

我市近几年加装电梯的工作情况以及下步工作打算是什么?

09:42:08 李瑞玲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2017年,我市列为山东省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试点城市之一,会同公安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在全市组织开展加装电梯试点工作。2017—2019年全市共加装了46部电梯,争取上级资金1020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压力,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2020年我市开展了网络问卷调查和入户走访,对居民加装电梯意愿、建议等进行了充分调研。为扎实推进此项工作,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加装电梯试点工作的实践和探索,参考济南、青岛、潍坊、烟台等地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研究制定了《威海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律师事务所已出具合法性审查报告。

本《意见》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计划在《意见》实施后两年内完成50部加装电梯的任务,后期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争取以政府令的形式出台办法,推动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可持续发展。

 


09:42:33 记者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方式,社会关注度较高,《意见》是如何规定的?

09:44:28 李瑞玲

对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业主表决方式,确实是社会关注度很高,争议较多,各方分歧也很大,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对此,我们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民法典》第278条的规定,确定了业主的表决方式。即,以单元为单位,由业主自愿申请并与相关业主充分协商,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

为保障低楼层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293、296条的规定,《意见》明确提出加装电梯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尽量避免对相邻业主造成损害。

为切实做好业主之间的协商沟通,《意见》明确规定,由街道牵头、居民委员会参与,搭建协商平台进行民主协商、议事听证,引导各利益相关方理性表达意见诉求,寻求各方意愿的最大公约数,妥善解决问题矛盾。最终确实存在分歧达不成一致的,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09:45:16 记者

我市出台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意见》在适用范围方面有哪些要求?

09:45:55 袁中才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适用于本市环翠区、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合法建设的地上主体结构4层及4层以上、原图纸设计无电梯的多业主住宅。二是适用于未列入未来10年内房屋征收、拆除计划,且符合加装电梯实施条件的住宅。

文登区、荣成市、乳山市、南海新区虽然不在该《意见》的适用范围内,但可以参照本《意见》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既有住宅的加装电梯工作。


09:46:23 记者

《意见》对申请加装电梯的实施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09:47:28 袁中才

申请加装电梯,实施程序主要包括以下6个步骤:

一是签订协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筑设计方案。二是规划审批,规划部门办理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意见书,行政审批部门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是开工备案,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备案;四是组织有资质的实施单位进行施工;五是竣工验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组织特种设备及规划验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六是财政补助,向住建、财政部门申请财政资金补贴。

09:47:51 记者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是如何进行补贴的?

09:48:21 袁中才

《意见》规定,加装电梯是按照每部总造价的40%给予财政补贴,上限不超过20万元。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项目,补助资金由各区市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统筹考虑,具体补贴申请程序由各区市自行制定。未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加装电梯,由市级和区级按5:5予以补贴;加装电梯竣工验收合格后,实施主体持加装电梯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明等材料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提交补助资金申请,提交《威海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书》;市住建部门依据资金补助申请的时间节点登记排序,并结合加装电梯年度计划,每年10月底前向市财政局提供本年度市级补贴资金意见,由市财政局拨付各区。


09:48:39 记者

加装电梯后,如何做好加装电梯的后期维护及保养?


09:49:17 袁中才

对于加装电梯的后期维修维护,《意见》有着明确的规定,要求电梯共有人应当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人员负责管理电梯,受托人(单位)履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共有人未委托的,由共有人或者实际管理人履行管理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电梯使用单位(人)应当依法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等手续,做好安全使用管理工作;应当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取得许可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检测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具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09:49:44 主持人

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如果还有问题请会后采访。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