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我市印发了《威海市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今天,我们邀请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田宏耀同志,向大家介绍《威海市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大众日报、省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山东商报、大众网、齐鲁网、鲁网等上级媒体驻威机构;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威海电视台、威海电台、威海传媒网等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们,以及威海发布等。
首先,请田宏耀四级调研员介绍有关情况。
一、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民政部、中央编办、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的意见》等相关文件。2020年10月,民政部部长李纪恒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议上提出了“加快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制度体系,力争‘十四五’末,实现乡镇(街道)都有社工站,村居(社区)都有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的总要求。根据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共同制定了《威海市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10月18日正式印发。《方案》对社工站的功能定位、运作方式、服务场所、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予以明确,为全市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运营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镇(街道)社工站是指由政府在镇(街道)设立固定场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标有资质的社工机构入驻建站,为人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化服务,是基层民政的抓手,是兜底性人群帮扶的助手,是社会福利保障政策的延伸补充。作为全市民政部门积极践行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社工站对进一步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拓展民政工作方式手段,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镇(街道)社工站的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我市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以“坚持党建引领、发挥专业特色、带动志愿服务、注重协调联动”为原则,以“一年全覆盖,三年创品牌”为思路,今年要在全市开展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年内实现72个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截至目前,目标已提前实现 。到2023年,全市社工站运行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成效更加明显,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社会工作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形成具有威海特色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模式。
三、镇(街道)社工站的功能定位
镇(街道)社工站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基层平台,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结合基层实际需要,开展精准化、精细化、多元化的专业服务,将社会关怀延续到政府公共服务尚未周全的角落,让困难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主要在以下领域开展专业服务。
(一)社会救助领域。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性工作;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摸底排查、业务培训以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绩效评价、法律咨询、数据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二)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人等困难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
(三)儿童福利领域。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进行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对象核查、家庭随访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领域。对困难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五)其他领域。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在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广泛挖掘、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服务困难困境群体,形成可持续性的社会效益。
四、镇(街道)社工站的实施步骤
《方案》明确,社工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购买主体为区市民政部门,镇人民政府(镇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的落地方协调区市民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一)制定年度计划。各区市民政部门根据市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计划。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服务站点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二)组织政府采购。各区市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坚持公平、择优原则,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确定承接主体。公开购买社工站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等事项。
(三)签订服务合同。确定承接主体后,区市民政部门与承接主体依法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签订后,区市民政部门指导监督承接主体按人员配备要求招聘驻站社工,并开展相关服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承接主体上年绩效评估不合格的,次年终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并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区市民政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接主体可另行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三方权责。
(四)开展驻站服务。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签订1个月内将培训合格的社工安排到岗,并组织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
(五)组织绩效评估。各区市民政部门和驻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对社工站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并每年组织项目绩效评估,各区市民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各位媒体朋友,我市开展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有关情况就先简要介绍到这里。
感谢这位记者对该项工作的关注,这个问题由我回答一下。我市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主要有以下几个标准。
(一)有固定的办公办公场所。整合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现有资源,协调司法、卫生、人社、教育等部门及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资源,因地制宜推进社工站建设,实现资源共用共享。充分利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村(社区)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站(点)、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未成年保护工作站、敬老院等现有办公场所,为社工站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工作条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
(二)有专业的人员配备。根据镇(街道)确定的社会工作服务事项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设置社工岗位或从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素质的现有社区工作者中转化等途径综合解决。每个镇(街道)应设立1个社工站,每个社工站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素质的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素质是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取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主要是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近五年以来接受过累计不少于12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且从事驻站社工工作3年内应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三)有统一社工站标识。对未设在村(社区)办公服务场所的社工站,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区市XX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四)有规范完备的制度。各区市民政部门根据服务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社工站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服务对象数据库管理等制度。
关于社工站标准问题,我就简要回答这些,谢谢。
依据《方案》,各区市要将社会工作相关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加强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购买社工站相关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购买服务内容符合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从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市和区市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按照每个社工站每年补助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根据各区市经济发展状况,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酌情予以补助,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86万元专项资金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区市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站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
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非常好,由我来向大家介绍一下社工和志愿者的区别。
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尽管都是助人行为,但又有很大的不同。首先,社会工作服务是有偿的,是一项职业。《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09-2020年)》,首次将社会工作人才提升到与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农村适用人才同等地位,列为六类人才之一,并纳入到全国30个专业技术职称系列之一,而志愿服务则是无偿的,以兼职居多,没有任何工资等报酬;其次,社会工作服务是专业服务,社工是受过专业教育和专业培训,社工是有从业资格的,更擅长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解决问题,而志愿服务一般不以其专业能力为前提条件。第三,社会工作有专业守则,以“助人自助”为主要工作原则,可独立完成工作,队伍稳定性强、工作效果较好。
我就简要回答这些,谢谢。
好,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我来回答一下。
近年来,立足平台搭建、政策激励、人才培育等方面,推动全市社会工作取得较快发展。
一是完善制度,提供政策引领。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威海和谐使者”选拔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威海英才计划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对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进行信用管理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提供了顶层设计,有力推进了全市社会工作服务的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是培育机构,提供组织保障。市民政局积极参与社会组织咨询、社会组织创新创业园建设。目前,全市登记注册的民办社工服务机构有30余家,公益类社会组织达40余家。
三是组织培训,提供智力支持。市民政局连续多年免费为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广大考生举办考前培训班。截至2021年底,参加培训人员已超万人。2020年,威海市672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较2019年增长104%,创历年新高。刚刚结束的2021年度社会工作考试中,全市共有3232人报名,报考人数再创新高。目前,我市持证社工人数超过2200人,为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四是选拔“和谐使者”,提供人才支撑。近年来,市民政局坚持以培养高层次社会工作管理人才、服务人才及教育与研究人才为引领,优先培育为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解决制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重大问题。截至目前,共有24人获评“齐鲁和谐使者”,评选出80名“威海和谐使者”,充实了全市社会工作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
五是完善激励措施,提供资金保障。出台政策,对在职的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考取助理社工师、社工师职业水平证书的,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截至目前,共为全市符合条件的1038人次发放一次性社工考试奖励资金共计147.3万元。率先在民政系统内的社会工作、社会救助等职能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中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教育,将事业单位社会工作者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待遇保障范围,按“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的原则,兑现相应工资待遇。
我就简要回答这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