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邀请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玉建同志,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耿波同志,向大家介绍市民政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大众日报、省广播电视台、齐鲁晚报、山东商报、大众网、齐鲁网、鲁网等上级媒体驻威机构,威海日报、威海晚报、威海新闻网,威海电视台、威海电台、威海传媒网等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们,以及政务微博、微信“威海发布”等。
下面,请孙玉建局长介绍市民政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按照此次新闻发布会的安排,由我向大家简要介绍市民政部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全市民政部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相关部署要求,立足民政工作实际,聚焦广大民政服务对象的所需所急、所忧所盼,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职责,及时把党和政府的爱民之情、惠民之策、利民之举传递到群众心坎上,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重点落实好以下九项举措。
一、深入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
坚持把学习党史与推动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紧密结合,深入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动员全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和走访慰问活动。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基本生活困难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为保证活动成效,我们制定工作进度表并每月调度,截至目前,我市共走访慰问低保、特困人员中的特殊困难群众约3万人次。
二、全面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
今年5月,我们联合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提高我市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787元、588元提至866元、667元,分别位于全省第四位和第三位。城乡特困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1024元、765元提高至1169元和900元,分别位于全省第六位和第五位;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3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基准标准分别由每人每年10990元、5495元、3297元提至12089元、6045元、3627元,分别位于全省第二位、第三位和第三位。孤儿集中供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760元提至2125元,位列全省第二位;散居孤儿及实事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1400元提至1650元,位列全省第一位;重点困境儿童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980元提至1540元,位列全省第二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级标准由每人每月140元提至154元,三、四级标准由每人每月113元提至12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一、二级标准由每人每月135元提至149元,三、四级标准由每人每月115元提至127元。
三、创新实施居住地申办低保试点工作
去年10月,我市成功入选2021年全国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试点单位,是全省唯一入选的地市。今年以来,我们积极探索困难群众在居住地申办低保路径。在历经数月深入调研,在与上级部门反复沟通协调,征求区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8月16日,以市政府等名义印发《威海市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突破现有低保政策瓶颈,主动打破户籍限制,明确困难群众在居住地申办低保的经办服务流程,建立户籍地、居住地协作核查机制,实施跨域救助,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居住地申办低保新途径,真正做到“让救助数据多跑路,让困难群众少跑腿”。
四、全力推动分散特困供养服务站建设
作为今年市政府20项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全市推广“海螺姑娘”特困供养服务品牌,按区域建立覆盖全市镇街的分散特困供养服务站。目前建成38处,超额完成6处,完工率达118.9%,其中环翠区1处、文登区14处、荣成10处、乳山9处、高区1处、经区1处、临港区1处、南海新区1处,服务站由专业团队运营管理,配备统一服务标识,按标准开展规范化服务,努力构建15分钟服务圈。目前,已为全市7600余名城乡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行、助浴等生活照料服务,切实提升了分散特困供养照料服务水平,实现了传统“兜底保障”升级为“幸福供养”。
五、城乡老年助餐点建设加速推进
为有效解决老年人“一餐热饭”难题,市民政局全力推进城市社区食堂和农村老年餐桌建设,其中,建设农村老年餐桌连续两年列入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去年计划建设145处、完成500处,覆盖1300多个村居。今年计划新建100处农村老年餐桌,目前,实际完工262处,完工率为262%。其中,荣成市创新建立以“信用+志愿”体系为支撑的“六维管理模式”,超计划建设55处老年餐桌,累计建成486处,临港区超计划建设51处农村老年餐桌。目前,全市共建成774处城乡老年食堂,日均服务2万名群众,相关工作经验被央视《新闻联播》专题报道。
六、镇街养老服务中心项目顺利开展
作为今年的市级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市民政局年初计划建设7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目前,实际开工建设9处,较年初计划增加2处,其中建成7处,在建2处,完工率为100%。这9处分别为,环翠区2处、文登区1处、荣成市1处、乳山市1处、高新区1处、经区2处、临港区1处。镇街养老服务中心以镇街为服务半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短期托养、助餐、托老、娱乐等服务,各中心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备必要的助餐设施和文娱活动设备,并进行场所的适老化改造。
七、建立老年人防走失联动机制
我市是山东省失智老年人防走失试点地市之一,去年,我市开展了关爱失智老年人“让爱回家”项目,依托6012349养老服务中心智能监管平台,为全市具备行动能力的610名失智老年人购置发放智能防走失手环。今年我们巩固全省试点成果,继续抓好这项工作,在做好智能防走失手环发放工作的基础上,联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出台《关于开展失智老年人走失找寻联动工作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失智老年人走失预防和应急处置机制,将智能手环监管平台嵌入到110接处警平台,建立联合找寻机制。6012349智能手环监管平台向公安机关开放权限,实现智能手环监管平台与110报警服务台深度融合,当佩戴者走出电子围栏时,平台自动发出预警信息并显示佩戴者定位信息。当确认失智老年人走失时,将快速启动联合找寻机制,110报警服务台迅速指令辖区派出所开展工作,并视情况指令交警、特巡警、公安检查站等参与协助处置,必要时启动“警社”联动机制,应用公交、出租车车载监控服务平台等发出协查通知,协助找寻。目前,已发放智能腕表和智能防走失手环1880部,实现电子围栏报警4789例,发放简易防走失手环4万余只,成功实施SOS紧急救助482例,帮助165位老年人安全回家。
八、深化民政便民服务改革
围绕婚姻登记的地域限制问题,今年我市全面实行婚姻登记“跨省通办”,为办理婚姻登记业务的群众提供免费照相服务,实现了“立照立取、少跑一趟”。推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在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有效解决残疾人申领补贴过程中“多地跑”“折返跑”等难点堵点问题,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
九、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实践项目
今年,我们列支280万元,采取市直9部门点题、镇街和社区命题、社会组织竞争解题的方式,以“建功新时代 永远跟党走”为主题,开展“威海红帆”社会组织为群众办实事公益项目创投。按照每个项目2至6万元标准,支持77个社会组织设计为民服务项目,打造党建特色品牌项目,在关爱特殊群体、助力乡村振兴、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等规定领域送温暖、传党恩。其中124.5万元用于支持38个镇街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同步提升各级枢纽型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服务水平,指导各区市依托项目实施培育好示范点,实现“一点一特色,一点一品牌”,提高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能力,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打造“党建带社、以社管社、社社共建”的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模式,助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今年8月份,市政府印发了《威海市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市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了《威海市居住地申办最低生活保障相关救助政策清单》、威海市民政局印发了《威海市居住地申办低保申请表》等文件,拓展了社会救助领域,打破了低保救助户籍限制,今后,在我市居住生活的本市户籍、市外省内户籍、省外户籍人员,只要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申请我市低保。
对于本市户籍的困难群众,需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半年以上,且能提供居住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明、租房合同或居住地社区内人员证明。
市外省内户籍的需同时满足以下3个条件:1.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均持有我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2.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居住地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3.至少有1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
省外户籍的也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1.共同生活的成年家庭成员均持有我市居住证满1年以上。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在居住地连续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年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以外,全部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1年以上,且截至申请之日起仍有未执行合同期1年以上。
如果外地户籍困难群众觉得符合居住地申办低保户籍条件,需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共同签订《威海市城乡困难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委托授权书》后,在居住地镇(街道)进行经济信息核对,居住地镇(街道)同步对缴存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状态进行核查,15个工作日内将居住地的经济信息核对情况和保险缴存情况告知拟申请人。凡经居住地镇(街道)经济信息核对和保险核查符合条件的,可在居住地镇(街道)申请低保。
我简要回答这些,谢谢。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社区食堂方面,按照《威海市加快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威政办字〔2019〕33号)的规定,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站享受相应建设、运营补助。其中,市级对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含)以下、500平方米以上至1000平方米以下、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分别按照5万元、10万元、2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给予社区食堂每处每年3万元的运营补助,运营期内最多补助3年。市级每年根据各区市政府验收达到标准的社区食堂数量,对下安排运营补助资金,各区市根据社区食堂实际就餐人次和效果发挥情况,制定具体补助标准,下拨补助资金。
农村老年餐桌方面,出台了《威海市农村老年餐桌建设指导意见》,对老年餐桌进行政策资金支持。农村老年餐桌运营后,市级按照每处老年餐桌1万元的标准给予运营奖补,连续补助3年。同时,市级每年将根据老年餐桌数量对下安排运营补助资金,各区市根据农村老年餐桌实际就餐人次和效果发挥情况,制定具体补助标准,下拨补助资金。
今年,我们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威海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省级资金差异化奖补方案》,对符合相关要求、承担社区食堂功能、月助餐不少于600人次的一星级以上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在享受常规差异化运营奖补的基础上,按照每处每年1.5万元标准给予运营补助。对符合相关要求、承担农村老年餐桌功能的一星级以上农村幸福院,在享受常规差异化运营奖补的基础上,按照每处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助。通过差异化奖补的方式,促进城乡助餐服务点提升服务质量,保证持续运营。
我简要回答这些,谢谢。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
从今年7月起,为更好服务残疾人群众,我市简化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手续,在审批残疾人“两项补贴”手续时,镇(街道)民政部门会通过与低保信息系统、残疾人证管理信息系统联网共享的方式,获取残疾人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低保、残疾人证等办理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等证明材料;因外省户籍迁入等原因,确实无法通过联网共享获取的,申请人才需要提供相关申请材料。同时,为做到“应保尽保”,镇(街道)工作人员在办理低保、残疾人证业务时,会主动告知“两项补贴”相关政策。
我简要回答这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