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1:05

《威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孙进春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张继元

            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 来大明


09:01:44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威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威政办发〔2022〕12号)。今天,我们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孙进春同志,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张继元同志,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来大明同志,向大家介绍《威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省媒体、网站驻威新闻单位,市直新闻媒体,威海发布等。

首先,请孙进春支队长介绍《威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有关情况。

09:03:17 孙进春

各位记者朋友,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首先对大家长期以来对消防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今天主要向大家介绍市政府办公室9月28日印发的《威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威政办〔2022〕12号)的有关情况。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关于消防安全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立足我市实际,市消防救援支队在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多次召开论证会的基础上,起草形成了《威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送审稿。2022年8月3日,威海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威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9月28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

09:03:55 孙进春

一、起草背景

2019年3月1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明确要求:逐起组织调查造成人员死亡或重大社会影响的火灾,倒查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各方主体责任,严格追究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信息通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市消防救援支队按照消防执法改革的总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本《规定》。

09:04:31 孙进春

二、决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消防条例》《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厅字〔2019〕34号)《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09:05:00 孙进春

三、出台目的

为强化火灾事故调查职能作用,研究分析火灾事故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防范化解重大火灾风险,增强全市抵御火灾风险能力,加大火灾事故查处力度,倒逼各级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推动精准治理、精准防范,维护全市的火灾形势稳定。

09:06:19 孙进春

四、主要内容

《规定》共由七章四十一条组成,包括“调查组织、火灾事故调查组、调查范围、调查取证、火灾原因分析与责任调查、火灾事故责任划分和追究、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调查时限及批复、整改评估、附则”等内容。

《规定》界定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调查权限及火灾事故范围;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明确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的对象范围;明确了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的取证要求;明确了进行火灾原因分析及责任调查的要求;明确了提出处理意见和移送涉嫌犯罪的程;明确了撰写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和程序要求;明确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报送、批复、公开和资料归档的要求;明确了调查结束后对责任单位的整改评估工作。

09:09:05 孙进春

五、出台意义

《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健全完善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机制,保障火灾事故调查的严密、有序、规范、高效,整体上体现了以下特点:

(一)政府主导,消防牵头。《规定》明确了市县级政府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调查权限,并根据消防救援机构性质和“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工作实际,赋予了消防救援机构判断火灾性质和牵头组织火灾事故调查处理二项权责。同时,根据“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进一步对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火灾调查进行了要求,从操作层面强化了部门协同配合。

(二)强化组织,规范程序。《规定》要求,市县级人民政府需根据火灾事故等级组织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火灾事故调查组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并就调查范围、调查取证、火灾原因分析与责任调查、责任划分和追究、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批复结案等环节和程序进行了规范,解决了消防救援机构在推动政府组织调查时缺乏程序性、操作性规定的历史困境。

(三)闭环管理,整改评估。《规定》明确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提交、批复结案和较大火灾事故评估等程序要求。特别是针对评估工作一直操作性不强的问题,规定重点对火灾事故相关企业及同类企业、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情况,火灾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处分、定罪量刑情况,以及火灾事故发生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等情况进行评估。明确对火灾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将按程序下发督办函,对逾期仍未整改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因时间关系,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09:09:31 主持人

感谢孙进春支队长的介绍。接下来,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先举手示意,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名称。

09:10:00 记者

请问是不是所有的涉火事故都适用此规定?

09:10:41 来大明

谢谢记者的提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规定: 

(一)生产安全事故;

(二)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和军事设施的火灾事故;

(三)机动车在通行过程中,因车辆碰撞、刮擦、翻覆直接导致燃烧的火灾;

(四)因放火、自杀、自焚等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引发的火灾,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或者治安案件处理的;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谢谢 !

09:11:04 记者

请问《威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中对调查的权限是怎样规定的?

09:11:32 来大明

感谢记者对《威海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的关注。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由火灾事故发生地区市人民政府(含国家级开发区管委、南海新区管委,下同)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二)发生较大火灾事故,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三)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由火灾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配合上级政府调查组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火灾事故,市、区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授权同级消防救援机构牵头组织实施。谢谢!

09:11:52 记者

《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涉及到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能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吗?

09:12:24 张继元

首先,谢谢你的提问,调查组根据调查情况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相关责任人分别提出刑事责任追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处罚、处理的初步建议;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有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火灾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问题线索移交有干部管辖权的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对火灾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消防安全犯罪的,火灾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书及材料清单、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获取的涉案证据清单及其他有关涉案材料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谢谢!

09:12:54 记者

请问《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对事故调查的时限有要求吗呢?

09:13:43 张继元

下面我介绍一下事故调查的时限问题:

火灾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向组织调查的人民政府请求批复;特殊情况下,经组织调查的人民政府批准,提交火灾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60日。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火灾事故调查期限。

负责组织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作出批复。批复主送有关人民政府和对火灾事故负有主管责任的部门,抄送火灾事故调查组有关成员单位、事故发生单位,通报有关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

谢谢!

09:14:18 主持人

提问环节就到这,如果还有问题请会后联系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科采访,电话:5897253。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