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周德纯
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 董昭凯
市森林防火工作专班主任 王爱林
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 张桥
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董辉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10月31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威政发〔2022〕19号)。今天,我们邀请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德纯同志,市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支队长董昭凯同志,市森林防火工作专班主任王爱林同志,市应急局党委委员、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张桥同志,市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董辉同志,向大家介绍《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提问。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省媒体、网站驻威新闻单位,市直新闻媒体,以及“威海发布”等。
下面,请周德纯局长介绍《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有关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
10月31日,威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下面,由我向大家简要介绍《通告》起草的背景、内容和相关规定。
我市山多林密,冬春季节天干物燥、风大雨少,且部分耕地位于林区内,春秋收期间焚烧秸秆、燎地边等现象时有发生,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较大压力。我市现有森林面积253万亩,且多数景区位于林区内,进入林区参观旅游、踏青人员数量庞大,尤其是清明、寒衣节、春节等传统佳节,返乡人员有烧纸祭祀的传统习惯,野外火源管控难等一系列隐患仍大量存在。加之,我市多年的封山育林,林内枯枝落叶大量积累,导致林下可燃物持续增多,都给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隐患。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森林防火责任和意识,保护来之不易的森林资源,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市林业局依据《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拟定了此《通告》,并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
《通告》共十二条。
首先,明确了禁火时间和区域。时间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威海市所辖行政区域森林内及距森林边缘500米范围内(正常住户限居住区之外)均为禁火区域。
第二,明确了禁火各种行为。除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计划用火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在禁火区域实施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野炊、点火取暖、祭祀用火、爆破用火、电焊、投放空中移动火源、使用烟熏(火攻、电击)等方式狩猎及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在禁火区域内采矿、修筑工程设施或从事爆破、勘察、施工等工程建设活动,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按照森林防火要求,应建设或配置森林防火设施设备,切实做好防灭火工作。
第三,明确了各类行为人应当遵守的权利和义务。一是进入禁火区域的车辆和个人,严禁携带火种、易燃物品,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登记检查;二是从事野营、登山、庙会、旅游等活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三是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禁火区域,监护人要有效履行监护义务;四是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森林防火设施和设备,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五是林区居民生活用火、进入林区的机动交通工具,要按规定落实相关防火措施,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破坏或者非法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第四,明确了法律责任。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违规用火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今天起,本《通告》正式实行。在此,我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们,成活一棵树不易、形成一片林更加不易,希望大家严格执行《通告》要求,进入林区不要携带火种,尤其是严禁在野外吸烟,这是我们的工作重点。下步,我们也将联合公安部门,严厉打击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真正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警示作用。
谢谢记者的提问。我市森林防火工作中突出问题主要有这几个方面:
一是复杂因素的存量风险日益凸显。主要是林下可燃物载量越来越多,国际上公认林下可燃物载量一旦超过每公顷30吨,就容易发较大以上森林火灾。
二是极端情况的变量风险难测难控。主要是极端天气情况较多,而且极易产生超乎寻常的严重后果。大家都知道,冬春季我市普遍存在大风天气,进入春季后,气温回升快,而且干旱少雨,几种情况叠加,极容易引发森林火灾。
三是重点地区的增量风险更加多元。主要就是野外火源种类多,管控难度大,这个也是我市出台《通告》的主要原因。一个是祭祀用火,尽管多年我们全市一直在大力倡导文明祭祀,但是还有极少数人包括一些在常年在外工作生活的人员在返乡期间从事祭祀活动时,有焚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二是农事用活,农耕活动中,会偶发烧秸秆、烧麦茬、燎地堰等农事用火行为。三是一些游客在进入林区游玩时,还有吸烟等野外用火行为。
为有效应对风险挑战,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前瞻研判,及早筹划部署。紧紧围绕今年森林火灾防控要求,及早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多轮会商研判并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各项防控工作全面动员部署。
二是动态预警监测,强化预先感知。加强卫星遥感、航空巡护、视频监控、林区瞭望台、进山路口值守、林区内带装巡逻等立体监测,确保及时发现火情。
三是狠抓源头管控,全力化解风险。把源头管控作为防范火灾的“第一道防线”,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推进防火宣传进企业、进学校等“五进”活动,同时加大林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动群防群治和联防联控。
四是保持高度戒备,抓实应急准备。立足极端复杂情况,按照“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实行森林消防队伍在重点林区前置备勤,按照战时要求,扑火装备实行定人、定车、定位,随时保持战备态势。
五是加强检查督导,压实各方责任。通过实地督导、视频调度、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等多种方式,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全力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聚焦用力抓好各项工作,特别是强化极端情况的有效应对,切实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安全,维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谢谢!
谢谢记者的提问。火源管控是防止火灾发生的重要环节和关键环节,一直是老大难问题,我们林业部门主要做了这么几项工作:一是根据风险研判,按照省森防指的统一部署,我们自10月1日起,提前一个月进入了森林防火期;第二就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的防火意识。我们采取传统手段、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特别是悬挂防火道旗、农村大喇叭天天喊、观看警示片等接地气的宣传,已发放明白纸36万份,悬挂横幅4300副、道旗3万个,发送防火警示短信66万多条,媒体宣传报道64次,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和教育效果;第三,开展了林下可燃物清理,已清理3.6万吨;第四,为了解决执法依据,我们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的通告》,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野外用火提供了政策支撑;第五就是人防,全市1939名森林管护队员联合公安开展了野外火源专项整治,带装备不间断巡逻,已制止违规野外用火7起,教育19人。全市进山检查站919个(固定检查站675个),对所有进山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坚决杜绝带火种进山;第六就是技防,我市已建成高点监控193个、低点卡口监控1455个,对未经过检查站进山的人员进行提醒和一对一劝阻;第七就是推广经验,10月21日我们在荣成市伟德山举办了森林防火现场观摩推进会,对荣成市“八防”的经验做法进行了推广。目前,我市已开展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实施方案,下一步,我们将突出“防”的总方针,以林长制为总抓手,联合公安部门全面做好野外火源管控。
谢谢记者的提问。市森防指办公室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各项指示要求,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抓好部署安排。9月底,市森防指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近期森林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的通知》,对全面做好重要时段森林火灾防范应对工作进行部署。目前,正在筹备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对做好今冬明春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建立了包区市督导机制,成立了4个包区市督导组,自9月下旬起,每周对所包区市进行一轮“四不两直”式督导抽查。现根据省森防指工作部署,拟定市直部门包区市督导工作方案,采取一个市直部门包保督导一个区市的形式,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对各区市森林防灭火工作展开督导检查。
三是加强会商研判。9月份以来,市森防指办公室2次组织会商研判,针对全市森林防火形势,拟定并报请市政府同意,10月1日起,全市提前进入森林防火期。后期,市森防指办将根据林情、社情以及天气情况,及时进行会商,对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进行预判,研讨下一步工作措施。
四是做好应急准备。各级各部门值班人员现已全部到位,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进入防火紧要期,将组织公安、应急、林业、消防等部门单位开展联合值班值守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共享的优势,实现森林火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会商研判、第一时间应急处置。积极协调省应急厅大型森林消防直升机驻防我市,增强我市森林防灭火力量,形成天上有卫星监测,空中有飞机巡护,地面有队伍巡逻的陆空天立体式防救体系。
谢谢记者的提问。市公安局历来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始终将其作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共安全和生态安全的重要任务来抓。近年来,在市森防指的统一指挥下,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部署要求,强化责任担当、依法履职尽责,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强措施,全力抓好森林防灭火工作落实。下步,我们将从以下四个方面重点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
一是强化火案侦破,严打违法犯罪。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专业优势,坚持以打开路、以打促防,切实加大对涉森林火灾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组织开展野外火源治理和查处违规违法用火等专项行动,对失火、故意纵火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执行森林防灭火公务和破坏森林防灭火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从快从严惩处,切实维护森林防灭火秩序稳定;对野外违法用火行为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的,或者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二是强化重点管控,防范化解风险。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巡逻防控力度,结合春节、两会、清明、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治安特点和防火形势,有针对性加强巡逻防控警力和社会面治安管控,重点加强对祭扫活动集中区域、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深入排查化解森林火灾风险隐患,严防发生森林火灾。
三是强化处突准备,全力备勤备战。进一步健全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细化完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重要防火节点、恶劣气象条件等情况下,加强应急值守警力,确保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和森防指的统一指挥下,第一时间组织警力赶赴现场,与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无缝衔接配合,切实履行好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等工作职责,为森林火灾应急救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四是强化部门协同,多维齐抓共管。充分利用森林防灭火联席会商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林业、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情报信息互通,共同研判分析森林防灭火形势,科学制定对应措施,精准开展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加强联合督导检查,协同有关部门深入排查森林火灾风险隐患,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加强行刑衔接,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协同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实现公安机关刑事打击与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有机衔接、互为补充,切实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的查处和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