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39:41

电子消费券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李洪伟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刘秀景

              市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王明德

09:40:41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近日,我市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威海市汽车、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商务字〔2023〕10号)。今天,我们邀请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洪伟同志,市商务局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刘秀景同志,市财政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王明德同志,向大家解读汽车、餐饮消费券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上级媒体、网站驻威新闻单位,市直新闻媒体,威海发布等。

下面,请李洪伟副局长介绍《2023年威海市餐饮消费券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09:41:51 李洪伟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着力扩大内需,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山东消费提振年”决策部署,大抓经济,积极推动消费市场回暖复苏。近日,市商务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印发2023年威海市汽车、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威商务字〔2023〕10号)。下面,由我向大家简要介绍餐饮消费券实施方案有关情况。

去年我们制定了惠民及家电消费券实施方案,发放了1090万元惠民消费券,全市3686家商户参与活动,带动消费交易金额5700多万元;发放3230万元家电消费券,全市240家企业359家门店参与活动,家电成交量7.3万台,实现销售额3.4亿元。在消费政策“组合拳”的带动下,消费持续恢复。

09:44:58 李洪伟

今年我们计划再发550万元餐饮消费券,其中财政资金500万元,云闪付平台资金50万元。本次消费券有三个主要特征,一是针对性强,今年消费券重点瞄准前期受影响较大的餐饮行业,鼓励线下到店堂食,恢复餐饮经营信心,带动餐饮消费市场回暖;二是参与企业广,活动核销商家通过云闪付平台主动收集和商家主动报名两种途径参与活动,目前已有近2000家餐饮商户参与此次活动;三是优惠力度大,餐饮消费券将分50元(支付满100元可用)、80元(支付满200元可用)两种面值,欢迎广大市民,积极踊跃参与餐饮消费券的抢领,与家人朋友共享城市烟火气。

除了政府发放的餐饮消费券,市商务局联合多家平台同步推出餐饮补贴活动。美团计划整体投放超百万元补贴,推出“本地大牌节”活动,在每月5日,用户通过美团App,进入外卖频道,搜索“5号5折”,有机会领取满“36元减16元”大额红包,另享专属商户折扣套餐(5折起)。“周末大牌”活动,3月起每周末,美团外卖打造周末专属会场,美团APP外卖频道,弹窗页面随机领取3-20元红包。中国银联推出“食神计划”,在云闪付首页上线食神频道,携手威高食尚地美食广场,肯德基、瑞幸咖啡等餐饮品牌,联合各大银行,不定期发放30减10、20减6面额不等的满减券,为广大消费者发放福利,助力我市居民尽享美食生活。

搞活消费市场,不仅是政府发力,更需要各大平台,商家同步让利,多方联手达到1+1>2的良好效果。我们也鼓励各大品牌、餐饮商户与各类平台合作,通过政府支持引导、平台策划引流、企业联动参与的方式,共同营造良好消费氛围,促进行业复苏,真正实现政府促消费、商户促发展、居民得实惠。

因时间关系,我就介绍到这里,最后,预祝本次消费券活动取得圆满成功。谢谢!

09:45:20 主持人

感谢李洪伟副局长的发布。下面,请刘秀景二级调研员介绍《2023年威海市汽车消费券活动方案》有关情况。

09:45:56 刘秀景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

按照《威海市2023年促消费政策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2023年威海市汽车、餐饮消费券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开展威海市汽车促销费活动,现就我市汽车消费券发放有关事项予以明确。

09:48:19 刘秀景

一、活动时间及总金额

此次活动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总金额为1000万元。

二、活动范围及形式

参与者为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7座及以下乘用车,并在威海挂牌的个人消费者,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及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售日期为准。本活动针对购买新车、报废旧车购置新车,不含购买二手车、客车、货车、特种用车等。

    本次活动采取消费者先抢取资格券,后提交购车材料发放消费券的形式。资格券于3月17日10时准时开抢,资格券数量有限,先抢先得,抢完即止。

三、消费券发放标准

(一)购买新能源车,所购车辆价格为20万元及以上,每辆发放消费券6000元;10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每辆发放4000元消费券;不足10万元,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

(二)购买燃油车,所购车辆价格20万元及以上,每辆发放消费券5000元;10万元以上不足20万元,每辆发放3000元消费券;不足10万元,每辆发放2000元消费券。

(三)报废旧车购置新车,每辆车增加1000元消费券。

四、活动规则

先通过“云闪付”APP抢资格券,购车后按照活动要求通过“云闪付”APP上传购车及报废车辆材料。具体包括①购车用户身份证②机动车行驶证③车辆登记证书④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⑤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审核通过后发放汽车消费券。消费券可在支持“云闪付”支付的威海市内商家使用。上传材料时间详见“威海商务”微信公众号。

因时间关系,我就介绍到这里,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市商务局公开电话咨询。谢谢大家。

09:48:42 主持人

感谢刘秀景二级调研员的发布。下面,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名称。

09:49:17 记者

今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多措并举活跃消费市场,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顺应消费趋势,提升传统消费,培育新型消费,扩大服务消费,满足个性化、高品质消费需求。”请问我市财政部门在促进消费方面都有哪些支持措施?

09:51:11 王明德

谢谢记者的提问。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是畅通国内大循环的重要引擎,事关民生。为降低疫情对市场和居民消费需求的影响,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各项政策举措促进消费回补,挖掘潜力市场,更好地提振消费市场信心。

2022年仲夏、金秋、暖冬系列消费季活动中,我们开展了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财政累计投入8600多万元,带动消费36亿元,直接撬动杠杆比例约1:42,促消费成果显著。今年,根据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支持商贸流通行业促进居民消费的政策措施》,市财政局会同商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拟定了《威海市2023年促消费政策措施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后正式印发,决定2023年继续落实有关消费政策。为此,财政部门将安排专项资金5000余万元,全力推动消费全面复苏,政策除延续2022年发放消费券活动之外,还新增涵盖了商贸流通、文化旅游、政府采购、金融支持等方面。

为稳定消费预期,保障政策落实,本次新闻发布会介绍的乘用车及餐饮消费券,财政局分别安排专项资金1000万元、500万元。同时为做好乘用车、餐饮消费券发放工作,市财政局与商务局密切配合,根据活动实施方案,提前将部分财政资金拨付至云闪付平台,确保活动正式开展之后,第一时间兑付消费券资金,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

09:51:33 记者

能否详细介绍一下此次餐饮消费券具体领取方式和核销方式?

09:54:00 李洪伟

谢谢记者的提问。本次餐饮消费券将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发放,我市常住人口及在威工作学习、观光旅游人员,当前地理位置定位为威海市即可领取消费券,每轮消费券数量有限,先到先得,领完即止,每人每轮限领取50元、80元面额消费券各1张,每轮最多可领取餐饮消费券2张。

消费券领取具体步骤是,第一步:下载并打开升级到最新版本的“云闪付”APP,手机定位打开,并定位威海市,第二步:在首页点击“餐饮消费券”,点击对应额度消费券“领取”。领券成功的用户,可在“我的-奖励-票券”查看。

使用规则,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在参与活动商户使用云闪付APP出示付款码或扫码支付使用,即消费满100元可用一张50元消费券,满200元可用一张80元消费券,每笔消费限用一张餐饮消费券。

需要注意的,一是餐饮消费券在使用时,可以与商家优惠叠加使用,核销优先级,商家折扣(或优惠券)优先于餐饮消费券。二是每轮消费券设置有效期,逾期自动过期,过期时间以券面展示时间为准,券过期不补发。三是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转赠、转让他人,不可为他人付款,不可售卖。四是使用本次活动发放的券消费,在有效期内使用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券可再次使用,退款后的券有效期不变;如超出有效期或有效期内订单部分退款,券无法再次使用。

消费券的发放时间、领取方式图解、参与核销商家等规则,请大家关注“威海商务”公众号,后续会做详细发布。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09:54:31 记者

同事今年1月21日购买了一辆家用的新的5座轿车,能不能参与这次活动?如果能参加,请问申领步骤是什么?

09:56:16 刘秀景

谢谢记者的提问。您同事能参加此次活动。文件规定,今年1月1日至6月30日,在我市汽车销售企业购买乘用车并开具发票的个人消费者可参加此次活动。

具体申领步骤为:登录“云闪付”APP,点击进入“本地专区”,“威海汽车消费券”,根据系统提示,选择1月购车通道,先抢资格券,资格券抢到后上传相关材料,待系统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发放汽车消费券。

申领时需注意以下四点,(一)每人只能抢取一张资格券,必须对应月份购车使用。(二)资格券与汽车消费券不同,资格券仅作为领取汽车消费券资格所用,不能用于实际消费;(三)获得资格券人与实际购车人须为同一人。未抢到资格券或抢到资格券未按要求上传购车资料的用户,均不能领取汽车消费券。(四)汽车消费券有效期,以消费券上标注的有效期为准,逾期自动失效,不予补发。使用消费券前需打开手机定位功能,消费券可叠加使用,不可提现、售卖、转赠他人。

09:56:42 主持人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897397。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