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9:38

威海市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统计局副局长 丁校宁

               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 刘俊

15:00:24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0周年,今天,我们邀请市统计局副局长丁校宁同志,市统计局四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刘俊同志向大家介绍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上级媒体、网站驻威新闻机构,威海市新闻媒体,威海发布等。

首先,请刘俊同志介绍统计法治宣传工作有关情况。

15:01:27 刘俊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新闻媒体朋友对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2023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颁布40周年,也是全国“八五”普法中期督导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大力弘扬统计法治精神,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有力促进和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开展,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部署要求,威海市统计局认真制定全市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计划,开展以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活动为核心的普法宣传活动。下面,向大家简要介绍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的有关情况。

15:02:05 刘俊

一、统计法治宣传工作的目的和意义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宣传统计领域法律法规,对推进统计现代化事业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今年,恰逢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通过开展以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活动为核心的统计法治宣传工作,能够促使广大领导干部履行统计法定职责、严守统计法律底线、支持统计活动依法开展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深化,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组织实施统计工作能力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普查对象和社会公众认同、遵守统计法律法规和支持配合统计工作的自觉性得到进一步增强。

15:02:35 刘俊

二、统计法治宣传的重点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

(二)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的有关精神,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危害性、复杂性、顽固性。

(三)统计法律法规。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开展纪念《统计法》颁布40周年活动,把统计普法作为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基础性工作。

(四)党内法规。加强党内法规宣传阵地建设,增强党员学习党规、遵守党规的积极性、主动性。


15:04:42 刘俊

三、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一)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9月份,市统计局在党校秋季处级干部进修班宣讲统计法律法规;11月份,市统计局与市委组织部共同举办了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专题培训班,邀请省统计局领导围绕统计法进行了专题授课,收到良好效果。

(二)举办“9.20”统计开放日活动。9月20日,结合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作,举办了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系列活动。通过制作一个宣传片、召开一次发布会、组织一次现场活动、接受一次媒体专访、开展为期一周的线上连载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经济普查条例,引导社会大众了解普查支持普查工作。

(三)征集统计普法征文和书画作品。按照国家、省统计局的通知要求,广泛征集并评选出“统计法在我心中”优秀征文50篇和书画作品7幅。

(四)打造宣传新阵地。积极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运用短视频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制作发布内容优良、形式新颖、感染力强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作品。充分发挥威海市统计局网站、《威海统计》、“威海统计”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齐鲁普法网”等作用,扩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展示全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成果,让统计法治正能量激荡出依法统计大流量。

(五)开展统计“法律六进”活动。利用节假日、夏季旅游等时机,动员志愿者参与统计普法进社区、进景区,发放统计宣传资料;利用统计数据核查、执法检查时机,向企业统计调查对象宣传统计法律知识;利用扶贫帮困慰问的时机,将统计法带到乡村,使广大村民了解统计,支持统计。


15:05:44 刘俊

四、统计法治宣传月的活动安排

12月8日为统计法颁布纪念日,12月份为统计法治宣传月,主要安排“四个一”活动:召开一场新闻发布会、举办一场统计法宣传暨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开展一次“统计法在我心中”征文线上展评、发表一篇署名文章。

衷心感谢各位新闻媒体朋友对我市统计普法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同时,也欢迎各位媒体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和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宣传推介,引导社会大众理解支持统计工作,如实提供统计调查资料,为统计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谢谢大家!


15:06:09 主持人

感谢的刘俊同志发布。现在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名称。

15:06:46 记者

今年是《统计法》颁布40周年,请简要介绍下《统计法》的由来?

15:07:41 丁校宁

为科学、有效地组织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了解国情国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发展,1983年12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成为我国第一部也是唯一的一部统计法律。《统计法》的颁布有效地保障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标志着我国统计工作开始走上了法治轨道。

从1983年到2023年,中间历经1996年、2009年两次修订,进一步充实和完善了统计工作的根本法律制度,是统计调查工作的基本遵循。

40年来,我国的统计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统计数据在国家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统计法》的出台和实施,为我国统计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和规范,为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可信提供了保证。我们相信,在《统计法》的指引下,我国的统计工作将会更加规范、科学和健康发展。

15:08:06 记者

请问《统计法》中有哪些重要的原则?

15:08:40 丁校宁

《统计法》明确了五个基本原则,即公开、公正、科学、权威和服务。

公开原则要求统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公正原则要求统计数据的收集、处理和发布应当客观、公正,不得歪曲和篡改;科学原则要求统计工作应当遵循科学方法和规范,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比性;权威原则要求统计工作应当由统计机构依法独立负责,统计数据具有法律效力;服务原则要求统计工作应当服务于国家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5:09:15 记者

请问《统计法》对统计数据的保密有哪些规定?对统计违法行为有哪些处罚措施?

15:09:42 丁校宁

《统计法》规定了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应当保守统计秘密,不得泄露统计数据和统计信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在履行统计工作职责时,应当保守统计数据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国家安全秘密,不得违法利用统计数据。

《统计法》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对于篡改、伪造统计数据,或者隐瞒、拒绝提供统计数据的,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甚至刑事处罚;对于违反《统计法》规定的其他行为,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或者行政拘留。

15:10:10 记者

请问为配合《统计法》的实施,国家层面还出台了哪些相关文件?

15:11:50 丁校宁

党中央、国务院对统计工作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多次指示和批示,中央领导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加强统计法治建设和监督督察问责,严肃查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党的十九大从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角度,明确提出“完善统计体制”,将统计工作纳入了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2017年印发《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2018年印发《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2021年印发《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这一系列文件的印发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的高瞻远瞩和系统谋划,是坚持党对统计工作领导的又一次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统计保障。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

15:12:37 主持人

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大家如有其他需要采访的内容,请联系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5187003。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