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9:28

《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王海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王曙光

09:01:52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目的是发布《规定》的主要内容,提出学习、宣传要求,部署贯彻实施工作,并回答记者的提问。

参加本次新闻发布会的有:省驻威媒体,市直、区直新闻单位的记者朋友们。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海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王曙光。

下面,会议进行第一项,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海威通报《规定》的立法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

09:04:04 王海威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并已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一下这部法规的制定背景、过程和主要内容。

09:05:36 王海威

一、《规定》的制定背景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自2016年以来,先后21次对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做出重要论述。近年来,国家、省先后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对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出了相关工作要求。就威海具体情况而言,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生活垃圾也越来越多。截至2023年底,全市日均产生生活垃圾约3474吨,较去年3181吨增长9个百分点,而我市焚烧发电厂设计处理能力为3800吨,随着时间推进,一旦产生超量垃圾将难以有效处理。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主要存在下列问题:一是塑料、玻璃、旧衣服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利用率较低,大部分被焚烧处理,造成了资源浪费;二是餐厨垃圾分类效果不佳,资源化利用程度较低,且存在部分无证回收单位非法回收处置的现象,导致部分废弃食用油脂流动去向不明,食品安全风险增加;三是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监管涉及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生态环境等多个部门,部门协同和信息共享需要进一步加强等等。从目前立法情况来看,虽然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和《威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威海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涉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范性文件,但其规定比较笼统或者出台时间较早,不适应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无废城市”的现实需要,因此制定一部规范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方面的“小切口”法规很有必要。

09:09:38 王海威

二、《规定》的制定过程

为起草好该《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做了大量的前期调研论证工作,起草了初稿,经市司法局反复修改和合法性审查,形成了草案。今年3月26日,经市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以市政府议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前,市人大城环委进行了广泛调研,征求了相关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对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4月29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后,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了4次立法调研活动,召开了8次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5月中旬,组织赴泰州、淮安等市学习考察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立法先进经验。6月18日,委托天津大学法学院召开专家论证会,召集国内知名理论和实务专家,对草案进行专题论证。根据有关方面意见和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了多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经市人大法制委全体会议统一审议后,形成了草案修改稿。8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主任会议对草案修改稿进行了研究。8月29日,市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规定》,报经9月26日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后,向社会公布施行。

09:10:27 王海威

三、《规定》的主要内容
《规定》共二十三条,以生活垃圾四分类为基础,针对不同的分类类型,规定了不同的资源化利用措施。主要内容说明如下:

第一条至第七条,主要规定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鼓励社会参与、行业自律、信息设施共享等内容。重点明确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主管部门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生态环境、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参与、鼓励开展技术创新,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建设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共享平台,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水平。 

第八条至第十八条,规定了生活垃圾四分类即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措施,其中重点明确了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促进措施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规范要求。

一是针对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价值较高,主要从促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的角度,规定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和鼓励支持措施,明确可回收物由资源化利用企业进行回收利用,同时要求市、区(县级市)政府加强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制定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低附加值可回收物;鼓励和支持建设集中规范的可回收物交易市场、建立在线回收交易平台,促进可回收物交易和流通等等。

二是针对部分厨余垃圾回收处置行为不规范、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等问题,在规定采用制沼、堆肥、生物养殖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的基础上,明确规定将厨余垃圾和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处理或者收购,明确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的三类“禁止”行为,即禁止将厨余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食品生产加工,禁止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及其制品,禁止畜禽养殖场利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厨余垃圾饲喂畜禽等等,并配套制定了较为严厉的行政处罚措施,有助于从源头上震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三是对有害垃圾特别是危险废物的管理,上位法和我市相关法规已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有害垃圾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并要求政府制定有害垃圾处理方案,提高其资源化利用水平。

四是明确其他垃圾通过焚烧发电、供热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倡导对贝壳类垃圾单独收集,并要求市、区(县级市)政府支持企业和科研机构加强贝壳用于饲料添加剂、肥料等方面的研发与应用等等。

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三条,明确了法律责任措施和施行日期等等。坚持严字当头,对产生、收集和运输单位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单位未配备符合要求的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设备、未按照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实时监测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有关单位、个人将厨余垃圾及其加工物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及其制品等行为,规定了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和拘留等刚性有力的行政处罚措施,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的基本情况就通报到这里,谢谢大家!

09:10:56 主持人

会议进行第二项,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城市管理综合服务中心主任王曙光介绍《规定》的贯彻落实措施。

09:11:30 王曙光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同志们:

大家好!《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的出台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对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批示指示精神的有效措施,也是推进“精致城市·幸福威海”建设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下一步,我们将以《规定》颁布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全力提升我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重点做好以下几点:

09:12:09 王曙光

一、深入抓好《规定》学习宣传

一是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组织、部门联动、社区落实”的要求,制定《规定》宣传贯彻方案。发放《规定》手册,举办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人员、社区及物业工作人员、志愿服务人员等专题培训会,抓好《规定》的宣讲解读,真正把《规定》的基本内容、基本要求讲清、讲透、讲到位,培养一批懂《规定》、用《规定》的明白人。二是针对餐饮住宿、商业零售、快递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相关行业企业,组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专题培训班,讲解《规定》对企业的要求和影响,指导企业适应《规定》带来的变化,同时抓住资源化利用的机遇,实现可持续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垃圾分类志愿服务队作用,密切联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家庭、社区,多途径开展以《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宣传志愿活动,让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切实增强生活垃圾资源化意识,参与、践行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提升垃圾分类素养。四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规定》的内容和意义。通过制作专题节目、新闻报道、公益广告等,提高公众的知晓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09:14:17 王曙光

二、完善《规定》配套制度体系

一是各区市要以《规定》为基本遵循,抓紧制定细化落实的具体方案,建立与《规定》相衔接、具有很强针对性、操作性的配套制度。针对本辖区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该投入的投入、该加强的加强、该完善的完善,确保我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科学、规范、高效运行。二是明确市直各相关部门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中的管理职责,建立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对属于危险废物的有害垃圾进行监督管理;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对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资源化利用进行统筹规划和管理。三是鼓励各行业积极推进我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范,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创新,共同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和联合执法

贯彻落实《规定》,要坚持厉行法治、狠抓落实,严格按照《规定》组织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一要严格行业监管,依托生活垃圾分类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对生活垃圾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运输行为,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发生。二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执法实效。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要严肃查处、限期整改、从严问责,切实维护《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我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迈上新台阶。

09:15:30 主持人

接下来,王海威和王曙光同志愿意就大家关心的问题回答记者的提问。请提问的记者先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提问尽量简明扼要。

09:15:57 记者

据了解,在生活垃圾四分类中,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价值最高。王主任,请问为促进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都做了哪些规定?

09:16:29 王海威

生活垃圾包括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个类别。其中,可回收物既包括纸类、塑料、玻璃、金属和旧衣物、箱包、毛绒玩具等织物,还包括手机、电饭煲、照相机等小型电器电子产品。在立法过程中,考虑到可回收物的回收利用价值比较高,我们主要制定了一些鼓励和促进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的相关措施,比如政府要加强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等设施,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两网融合”;鼓励和支持资源化利用企业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可回收物在线回收交易平台,提高单位和个人交投可回收物的便利化水平;鼓励和支持建设可回收物交易市场,促进可回收物交易和流通等等。同时,考虑到塑料、玻璃、旧衣服等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利用率相对较低,大部分被焚烧处理,造成了资源浪费,法规明确政府要制定低附加值可回收物的财政扶持政策,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低附加值可回收物。

09:16:57 记者

王主任,请问为治理地沟油问题,《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都做了哪些规定?

09:17:48 王海威

众所周知,地沟油中含有大量的细菌、真菌等有害微生物,尤其是黄曲霉素是一种强致癌物,严重威胁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在该法规的立法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实践中部分无证单位非法回收处置餐厨垃圾,导致部分废弃食用油脂流动去向不明,食品安全风险增加。为防止地沟油回流餐桌,法规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单独收集的废弃食用油脂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收购,力争从源头上杜绝食品安全隐患。同时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及其制品,从产生、收集、运输和处理等全链条明确禁止制售地沟油的违法行为。此外,法规还坚持严字当头,对厨余垃圾产生、收集和运输单位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处理,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及其制品等行为,规定了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许可证等刚性有力的行政处罚措施,提高对违法行为的震慑力。

09:20:20 记者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关系千家万户,当前威海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情况如何?

09:20:52 王曙光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我市自2019年全面启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分类收运车辆基本配置到位。目前全市共有收运车辆537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运输车分别为32辆、12辆、57辆和436辆,基本完成四分类车辆配置。

二是分类处理设施完备。可回收物方面:全市建设可回收物分拣中心6个,我市居民生活中产生的可回收物中价值高的大部分都卖给了回收的企业和个人,进入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剩余低价值的像纸类、塑料、玻璃、织物等可收回物,通过环卫回收分拣后也进入了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有害垃圾方面:各区市均制定了有害垃圾收集运输方案,建成了7个有害垃圾暂存场所,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理。厨余垃圾方面:市餐厨垃圾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00吨;文登区、经区等在宾馆、食堂等餐饮场所、农贸市场配备了就地分散式处理设施,日处理总能力12.45吨。其他垃圾方面:全市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5个,总处理能力3800吨/日,实现了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焚烧处理并零填埋。

09:21:13 记者

王主任,下一步打算结合《规定》采取哪些措施?

09:22:15 王曙光

下一步,我们将切实贯彻落实《规定》要求,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强化体制机制建设。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融入基层治理,逐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及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志愿者、垃圾分类作业单位等多方共同参与的推进合力。

二、抓好源头减量工作。开展商品过度包装专项整治行动,限制塑料制品使用和商品过度包装。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适量消费,鼓励选购绿色、环保、可循环产品。加强一次性消费用品管控,倡导餐饮经营单位“光盘行动”,整治餐饮浪费行为。加强果蔬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推进“净菜上市”,有效减少易腐垃圾产生。

三、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工作。一是提高可回收物利用水平。逐步加强可回收物资源化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等设施,实现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利用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分类回收融合发展,进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可回收物做到可分尽分,可收尽收。二是做好有害垃圾监督管理。每月定期开展有害垃圾集中投放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将有害垃圾正确进行分类投放,加强对全市有害垃圾暂存点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害垃圾做到分出来的分开运、分开处理。三是加强厨余垃圾全链条管理。根据《山东省城市居民小区垃圾分类分级试点评估事项(试行)》,对所有城区居民小区开展垃圾分类三级管理,结合当前城市居民小区管理实际,在实现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类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厨余垃圾、装修垃圾(含大件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机关等单位食堂依法开展厨余垃圾收运,做到应收尽收。厨余垃圾处置单位按照相关作业标准和规范进行规范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四是提高其他垃圾的资源化水平。收集后的其他垃圾全部进行焚烧处置,日产日清,以发电等形式进行资源化利用,焚烧产生的炉渣“变废为宝”,制成砖块,在建筑、道路施工中应用。

四、强化宣传引导。以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街道社区入户宣传、志愿服务强化宣传等形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全覆盖阵地式宣传活动,积极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六进”宣传活动,常态化每月举行主题宣传活动,今年重点在60余个星级旅游及大型饭店等经营场所开展垃圾分类,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准确分类,促进养成习惯。

我的回答完毕,谢谢!

09:23:02 主持人

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如果还有问题可以会后采访。

同志们,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最后一公里”,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引领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和建设“无废城市”的有效手段。制定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规定,以生活垃圾四分类为基础,聚焦我市低附加值可回收物利用率较低、部分餐厨垃圾回收处置不规范等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靶向发力,精准做好主要制度设计,力争以高质量立法护航全市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规定》的主要内容,介绍了贯彻实施《规定》的具体措施。希望各有关方面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将贯穿落实《规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全面学深学透《规定》的有关内容和制度设计,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责任分工,宣传好、贯彻实施好这部法规,为推动我市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文明和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