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48:47

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新闻发布会

■发布人: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苏卫军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孙光明

08:59:54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第十六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今天我们邀请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苏卫军,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孙光明,向大家介绍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发布会的媒体有:上级媒体、网站驻威新闻机构,威海市新闻媒体,威海发布等。

首先,请苏卫军副局长介绍2024年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有关情况。

09:02:00 苏卫军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记者朋友:

大家上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威海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和信任。下面,我就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2024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构建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深化“一体两翼”智慧经侦打防体系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密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活动,积极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为维护全市经济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作出积极贡献。去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打击整治传销违法犯罪“除斑2024”等系列专项行动,共立经济案件241起,破案16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23人,挽回经济损失1.78亿元。

09:07:15 苏卫军

从2024年我市打击情况来看,全市经济犯罪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涉众犯罪复合化特征突出。全市立涉众型案件31起,同比下降24.4%。其中,非法集资发案形势趋缓,总体可控,抓获犯罪嫌疑人、集资受损人、未兑付金额同比分别下降34%、89.6%、58%。传销打击治理呈良性态势,但依然存在此消彼长的情况,立案20起,同比下降25.8%,涉案金额4.05亿元,同比上升418%。虽然涉众型案件总体下降趋势明显,但随着新技术、新工具渗透经济犯罪各领域,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剧呈现出“网络化、智能化、移动化、扁平化”特点,非法集资、传销、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行为交织裹挟,多重属性叠加特征持续凸显。

二是金融犯罪多元化特征显著。金融诈骗类案件占主流。去年立案30起,同比上升15.4%,各种金融乱象成为诱发案件的源头性因素。另外,境内外资金流动频繁导致地下钱庄、跨境洗钱犯罪规模不断扩张,并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非法金融、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洗钱的重要途径。保险诈骗犯罪呈现新特点。犯罪嫌疑人通过职业中介在外省投保,然后在本地制造事故骗保,职业化、团伙化、产业化特征明显。例如,乳山“7.16”保险诈骗案,通过一整条“犯罪成员分工明确、时间跨度大、区域分布广的利用高档二手车骗保黑灰产业链”进行保险诈骗,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侵害保险企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涉税犯罪产业化特征加剧。去年立涉税案件29起,其中虚开骗税类28起,占比96.6%,主要集中在纺织业、装修材料、石油炼化、建筑工程、农林渔产品等领域,并多为地下钱庄犯罪上游犯罪,各个环节勾结紧密、分工明确,形成隐蔽性极强的犯罪链条,对税收征管体系造成严重破坏。例如,“1.16”非法经营案,涉案的某进出口公司6名成员均作为非法汇兑型地下钱庄主要成员,为国内水产类涉农企业虚假业务提供美元“配资”,涉案金额约2700万美元。

四是侵企案件高频化特征突出。受经济下行和债务周期压力影响,侵企犯罪案件呈现出多维度、深层次的特征,主要集中在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犯罪,去年立案75起,占全部商贸领域案件的55.6%。合同诈骗类案件立案29起,同比下降6.5%,但涉案价值2亿元,同比上升42.9%,合同标的相对集中在商品买卖、工程施工、汽车房屋租赁、来料加工等消费民生领域,涉及企业切身利益,同时暴露出相关行业、企业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存在监管隐患和风险漏洞。

09:11:02 苏卫军

当前受多种因素影响,我国经济运行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经济犯罪总体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隐藏的各类风险加速暴露,新型经济犯罪活跃,重点领域经济犯罪多发,对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危害进一步凸显。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精神,主动对标“四新”要求,立足自身职责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切实发挥好公安机关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的主力军作用,为维护全市经济金融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立足打击职能,严打突出经济犯罪。通过开展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重要领域经济犯罪。深入开展“歼击2025”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专项行动、“联合利剑2025”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猎狐2025”缉捕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持续开展非法集资破案攻坚“清源融冰”行动,做好存量案件移诉化解工作。开展打击传销犯罪“除斑2025”专项行动,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开展非法金融专题整治,严厉打击贷款领域非法存贷款中介服务、恶意逃废金融债务及保险领域非法代理退保理赔、信用卡领域不正当反催收等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净化我市金融秩序。

二是围绕发展大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健全非法金融和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预警打击机制,充分运用数据资源优势和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个体风险主体的微观研判和重点领域行业的宏观研判,敏锐感知、识别重大风险。依托会商机制构建科学高效、多部门联动响应的经济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发现的各类风险隐患、行政监管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法律缺失等问题,及时制作发布“两书一单”,向有关企业、行政监管部门通报,形成化解经济金融风险的合力。

三是紧盯服务需求,优化营商环境效能。开展打击侵企犯罪“卫城戍企”行动,建立涉企案件“防侦破追”一体化工作机制,围绕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公行贿受贿等重点案件开展集中打击,强化大案攻坚,重视小案查办,最大限度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指导企业完善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在投融资金、签订重大合同、参与招投标等活动中有效防范风险,帮助企业健康良性发展。持续擦亮“尚武善战.护企为民”经侦党建品牌,充分发挥“1+5+N”经侦党建联盟的“外溢”效应,在八大重点产业集群、十条优势产业链上,与工商联、行业协会构建多维度联建体系,深化经侦部门服务发展新举措,形成资源相融、力量相融、发展相融的全新格局。

今年5月15日是全国公安机关第十六个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全市公安经侦部门围绕“与民同心,为您守护”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在此诚邀广大群众持续关注活动进展,积极参与线上线下互动,共同构建打防经济犯罪格局,共筑经济安全防线。

最后,再次向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表示感谢,希望大家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全市公安工作。谢谢大家!

09:11:25 主持人

感谢苏卫军副局长的发布。下面,回答记者提问,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09:12:03 记者

保险作为现代社会的风险管理和生活保障工具,其意义已渗透到个人、家庭乃至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请问当前保险诈骗有哪些常见手段?公众如何识别陷阱,避免被非法分子利用?

09:13:29 孙光明

谢谢记者的提问。

当前保险诈骗呈现传统手段与新型模式交织的特点。常见手段包括:  

1.虚构事故与标的:通过伪造车辆碰撞、夸大雇员伤情或虚构不存在的保险标的骗取理赔金(如利用高档二手车制造事故、伪造医疗记录)。  

2.重复投保与虚假信息:同一标的向多家公司投保,或隐瞒真实健康状况、职业风险以获取不当利益(如“阴阳”工伤赔付协议)。  

3.新型险种诈骗:利用雇主责任险、运费险等新险种规则漏洞,或假借“统筹服务”“安全互助”等名义诱导购买伪假保险。  

4.代理退保骗局:黑中介以“全额退保”为诱饵,窃取客户信息二次销售或骗取佣金。  

公众如何识别陷阱关键点:  

1.警惕异常承诺:如“零风险高收益”“免费赠送保费”等话术。  

2.核查资质与合同: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验证保险机构资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3.拒绝非正规操作:不参与伪造事故、不签署“阴阳协议”,拒绝共享屏幕或泄露支付密码。 

09:14:05 记者

非法集资是一种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个人财产损失,扰乱经济金融秩序,威胁社会稳定。近年来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犯罪频发,请问老年人为何容易成为非法集资重灾区?参与非法集资后该如何自救?

09:15:01 孙光明

老年人容易被非法集资原因主要有两点:

1.信息不对称:老年人对新兴金融产品认知不足,易被“国家扶持”“稳赚不赔”话术迷惑。  

2.情感需求:犯罪团伙通过组织旅游、赠送粮油等建立虚假亲情关系,降低防备心理。  

当发现可能被非法集资后应果断采取“三步止损法”方法:  

1.固定证据:保存合同、转账记录、宣传资料。  

2.立即报案:通过向财政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协助追踪违法犯罪人员,核实资金流向。  

3.拒绝二次伤害:警惕“代理维权”黑中介,通过合理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追回损失。 

09:15:24 记者

近年来,有不少普通群众在不知不觉中被卷入洗钱犯罪。那么我们在日常中应当如何保护自己,远离洗钱陷阱?

09:17:09 孙光明

当前洗钱犯罪产业链愈发庞大,洗钱的门槛进一步降低,面对复杂多变的洗钱手法,为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我们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不要随意出租或出借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金融账户、银行卡等不仅是我们进行金融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进行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不出租、出借金融账户、银行卡既是对自己权利的保护,也是守法公民应尽的义务。

2.不要随意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账户替他人提现。切断资金流是犯罪分子比较常见的洗钱方式,现金被取出后,犯罪分子就可以携款潜逃。请牢记,账户会记录每个人的金融交易活动,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卷入到洗钱犯罪中去。

3.尽可能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合法的金融机构接受监管,对客户和自身负责,选择合法、安全可靠、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的金融机构,我们的资金和个人信息才更安全。

09:17:29 记者

请为我们介绍一下,公民买卖虚拟币有什么法律风险,需要注意什么。

09:18:16 孙光明

根据相关规定,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属性,不能在市场上流通使用。所有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交易、兑换、定价等业务活动,都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平台向国内提供服务同样违法,参与交易的资金不受法律保护,一旦出问题,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如果交易资金涉及诈骗、赌博等犯罪,或者为犯罪分子提供虚拟货币支付服务,参与者极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共犯、洗钱犯罪等,面临刑事责任。此外,以虚拟币作为媒介变相买卖外汇,涉案金额达到相应数额即构成非法经营罪。

在此我们建议大家,一是不参与、不买卖:虚拟货币不受法律保护,投资需谨慎。不要轻信 “区块链”“高收益” 等噱头,这些往往是陷阱。二是警惕 “拉人头”“传销”:如果有人让你发展下线赚佣金,或者承诺 “币值只涨不跌”,立刻远离,这类模式多为非法集资或传销类犯罪。三是保护个人信息:不向陌生人透露银行卡、验证码等敏感信息,避免出租、出借账户。

09:19:03 主持人

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还有问题请联系市公安局,联系电话:5192526。

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